去年88水災發生後,仁愛街一帶是全永康淹水最嚴重的地方,所以家裡的貴重物品全淹了,共損失了一部汽車(事後報廢)、機車、家電、床組、茶几沙發等(除機車外其他全丟了),價值最少有25萬


災後房東並未主動詢問受災的情形,但我們有主動告知房子淹水,不過木板膨開的部份並未即時發生(or沒發現),所以領的補助款(4萬)只用來添購家用品,由於本身財物受災嚴重,實在無力對房子受損的部份再進行修繕,直到去年搬走。
本來租約是到今年(99年)的年底,但擔心惡夢重演,所以提前在去年11月底解約不租,並在搬走前2個月就告知房東不租了。交屋的時候房東過來看了房子,只說怎麼木板變這樣,其他的就沒說什麼,當時我們有提到"押金"的事,他們則說等扣完水電費後,剩下就會還我們。心想這樣也對,所以就等等等等....,直到前幾天,老婆問我:房租押金拿回來了沒?對厚..趕緊打電話給房東,沒想到房東一接到電話劈頭就是一陣怒罵!說什麼水災補助你們有拿,為甚麼沒有把房子受損的部份修復,所以全部押金沒收

請各位大大幫幫我這個忙....感激不盡....(讓各位花這麼多的眼力,真不好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