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各位,我在去年11月透過信義房屋成交了一個16年屋齡的大樓住宅,有13樓高,我住3樓,花了2個多月裝潢後,於農曆年後入住,就在清明連假後發生了廚房淹水的情況,且淹到了客廳及房間內,造成了部份家電及家俱的損壞,在詢問對門的鄰居後,才得知其實淹水的情況之前就發生過,且發生了十來次,而會淹水的原因極可能是大樓的外管塞住了,導致回堵到三樓的廚房,在大樓總幹事請通水管的人員通過後,到這幾天是沒有再淹水的情況。
且詢問對門鄰居我們這間房的前屋主也有淹過嗎?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前屋主也是有淹過水的情況,這也難怪我們買下來後,準備裝潢時發現廚房的落水孔是被速利康封死的,在那時有詢問前屋主為何要封住,他回答是他也不知,他也是買二手的,他買進來時就是封住的,但我們詢問對們鄰居他們的說法是,因為有淹過水後,所以他們才將落水孔封住。
在發現淹大水後,我馬上call信義的房仲過來看這個情況,且請他搞清楚為什麼屋子會淹大水,且請他聯絡前屋主了解情況,但直到現在為止,房仲的回覆是聯絡不到前屋主,且房仲回覆,由於是大樓公共部份導致私人部份淹水,所以買屋時有保固6個月內無淹水的部份,是不在此範圍內.
所以我想請教各位,我發生的損失沒有人可以賠我嗎?信義說只能申請個精神慰問金,另外前屋主都沒有任何責任嗎?他都沒有告之我這房子曾經有淹水過,雖然淹水的原因有可能是大樓公共的部份,雖然合約上他只勾最近6個月內沒有淹水.....
因為公共管線造成的室內漏水
如果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
必須由管理委員會負責修繕
但是這樣並不表示屋主不用負責
因為你覺得會淹水的房子沒有問題嗎??
所以屋主還是要負擔民法上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簡單的說就是你可以要求屋主減少價金
如果屋主明明知道會淹水
卻沒有跟你說
你還可以跟他請求傢俱損害的損失
至於仲介不論屋主有沒有說會淹水都要去查證
除非仲介不論如何用力都查不出來
如果是排水孔用犀利康封住
除非是有小孩子手賤,不然就是會冒水

比較合理的推論應該是排水有問題
所以如果有人要妳自認倒楣
那真的是吃人夠夠
建議你先發存證信函給屋主及信義房屋
說明有瑕疵並且要求減少價金多少錢
並通知仲介限期處理不然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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