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份山坡地的不動產>>>但是是共有的>>>
全部共約3甲>>>我叔叔持有一甲半>>>>另一半為我們這邊持有>>>
我的部份就是另一甲半的3分之1>>>>
原因在於>>>>要我叔叔(老人家)蓋章是最難的>>>>
但我又想買自己的房子>>>>想了很久>>>>真的不知該怎麼辦>>>
有沒有辦法不用要我叔叔蓋章也可以處理的方式呢>>>>>
因為我在想>>>>我買房子也是有把房子抵押>>>>應該是只要土地附帶證明就可以了>>>不是嗎>>>
而且只是要貸約200萬>>>>
這樣會很難嗎>>>>
對了>>>我在台南縣>>>>房子也是買台南縣>>>山坡地也是在台南縣>>>>>
如果有大大認識不錯的銀行行員>>>或有行員看到>>>>可以的話pm給我吧>>>>
我自己也有開始在找>>>>我希望是正銀行的人員>>>不要代辦的>>>
謝謝大家>>>>
如果買房子後就要換我來裝潢開箱文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