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市超過8000萬視為豪宅,利率提昇,核貸成數6成5..
其他縣市超過5000萬視為豪宅,利率提昇,核貸成數6成...
第二房非自住,利率提昇.核貸成數降低..
剛看新聞看到的..
melbournebest wrote:
放這些話 + 對空揮一揮蒼蠅拍只不過是演戲給你們看的...因為年底要到了....(恕刪)
+1
不過現在這個政府的官員真的很笨
現在就把話說出口,拖到年底都沒做的話,會被看破手腳的

瞬幻夢影 http://blog.yam.com/hahasue
calvinshiu wrote:
政府可以強迫我公佈我買房子的價格嗎??
...(恕刪)
美國、英國、香港都有很精細的不動產價格公示機制(甚至還可以照門牌查)
可是他們也不會發生隱私權的問題,是他們的人民不計較?還是我們的政府做事一向都這麼遜?

至於投機客是不是很有漏洞可以鑽
答案是一定的
因為光靠是否自住、名下幾棟房子,很難判別自住戶跟投資客
所以我認為『以判定投資客為主要運作機制』的信用管制措施都會失效,因為最後央行會發現沒有『他們所定義的投資客』存在。
不過取消寬限期算是一個打擊廣義投資客的大範圍武器啦,要真取消了,我替央行跟金管會鼓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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