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因繼承而兄弟共同持有一塊土地。該土地與其他土地相連未分割。現在所有土地所有權人協議進行分割,不知是否可以把共同持有之那塊土地登記給兄或弟,或者是必需先分成兩份,然後再藉由買賣方由兄或弟個人持有。請各位大大指點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