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假日 我們社區其中有一位住戶 和 建商 發生一些小小的爭議
想請問各位大大適用的法條
我們社區 去年剛交屋 那位住戶的牆壁 有 重新粉刷及彩繪 有的房間還有壁紙
但是 經過了大半年 那位住戶的牆壁(包含彩繪的牆壁 和 貼壁紙的牆壁)開始有一些龜裂(就是一些小細紋) 住戶請建商處理
建商回覆及理由如下
1) 那是由熱漲冷縮的結果 不是結構有問題
2) 建商只願意回覆到交屋前的原狀 就是 把彩繪牆壁漆成乳白色 壁紙撕掉 再將 漆成乳白色
住戶理由
1) 我已經花錢裝璜 確實有出現像蜘蛛網的裂紋
2) 如果交屋會出現裂紋 建商應該提早告知 該住戶就不會花錢去裝潢
我覺得兩邊都好像有道理 想請問各位大大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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