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大大...
您的社區如果是由管理維護公司來統一做所謂的飯店式的管理...
如何遴選...
是採取公開招標的方式...
或者有管委會自行決定呢...
hummer511 wrote:
恩..我也是在考慮公...(恕刪)
1) 公開招標, 明定社區需求及最高價位, 投標廠商資格
考慮幾哨/幾班, 要不要總幹事/助理, 要多少環保人員, 記得預留緩衝空間, 上限可以看貴社區能給管委的權限而定
(例如粗估:2哨24hr, 2哨x3班x3w=18w), 要不要總幹事(4w)/助理(3w), 要多少環保人員(Nx2.5w)
ps.不同都會區價位會有差異
2) 初選: 以價格標來篩選保留最低價的3~5家
這個可以確保不會只考慮品質而超乎社區經費能力
3) 複選: 以篩選後最低價的3~5家, 再根據提供之價位, 服務, 口碑, 承諾...由管委投票來遴選最適合者
這個做法可以保留些權限給管委, 可以在較低價裡頭選擇品質較好的, 避免保全公司低價搶標, 品質落差太大
BEEZART wrote:
但是半年後, 這些"年輕的"保全員就說要搬家到南部不能再服務, 然候物管公司就派"伯伯級"的保全員來了,到現在 .....
合約中是可以要求保全員的年齡不能超過幾歲的,
比如要求要45、40、35以下,
不過不同年齡要求會有價差,
同時還可以要求人事異動率不得太高,
比如一年內更換超過多少人、
或同時有多人更換等時,
要扣多少錢等。
這可以避免一天到晚換人換到住戶都不認得的情況。

當然,這多少會增加價格,
可是相對會提高物管公司派人時的用心。
還有,合約中一定要明定:
1.人員派駐前一定要由管委會專責人員先確認過,
2.不適任人員經管委會通知更換後一定期間內一定要換掉。
人類中最卑鄙無恥的是,
權力擁有者和諂媚權貴者,
藏身安全場所歌詠戰爭,
用愛國心將無知者送往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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