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同個社區的2間房子,屋齡15年,車位皆為法定停車位(登記於公設內)A:權狀48坪(公設10坪),一個機械車位B:權狀63坪(公設16坪),一個平面車位,一個機械車位若A的機械車位跟B的平面車位交換(不考慮價格問題)理論上A與B的坪數會有變動,但是否可以在雙方的同意下,雙方的坪數保持不變?又這會有法律問題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