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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屋稅的問題

我實在無法理解
政府為何不開徵空屋稅

又可以平抑租屋金
房子屋主出租又可以抽稅
又可以減少空屋
也可以抑制房價

為何不肯這樣做呢
2010-02-04 13: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空屋稅 問題
問題應該出在如何定義「空屋」?多元社會每個人生活模式都不一樣,
什麼叫空屋應該很難界定......
政府有你那嚜聰明

台灣就不會有今天的高房價了啦

政府是 做事無能  搶錢第一  

一切政策以選票為前提
既然都可以定義豪宅了
空屋定義有這麼難嗎
很好阿..
房子是民生必須品給大眾住的不是給有錢人屯積的
又不賣又不租擺在那就跟浪費食物沒兩樣
的確是應該課一些懲罰性的稅
空屋稅執行上來就是有困難囉…

豪宅稅… 是 "靜態" 的… (不大會形容) 房子就是長得像豪宅樣,沒什麼爭議吧…

但空屋,是比較 動態 的概念… 你說這間是空屋,但我說我有住、有在,請你提證據說這間是空屋… (水電沒在用?那之後我水電每月固定浪費一些就好…)

etc etc
那還不如直接課徵高額的房屋交易稅來的簡單...

用級數去課徵... 例如: 五百萬課徵2%...一千萬以上課徵5%...三千萬以上課徵10%...五千萬以上課徵20%...

1. 這樣看誰敢亂賣房子...沒達到一定利潤就不敢賣...打壓投資客
2. 這樣還可以增加國庫稅收...越貴的繳越多...反正他們有錢阿...
3. 可以落實交易價格登記...讓房屋資訊更透明...
執行上當然會有難度阿
但名下有兩間房屋的人怎麼可能同時分身住兩屋嗎?
若先從都會區開始實施(如台北市)
一間算自住那另一間就要出租
不然有辦法的話找人掛人頭
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
佔了茅坑不拉屎濫用社會資源
課點稅回饋社會也是很公義的
darren0727 wrote:
但名下有兩間房屋的人怎麼可能同時分身住兩屋嗎?
若先從都會區開始實施(如台北市)
一間算自住那另一間就要出租

這樣做盲點也很大.....有人「一間」是不到10坪的套房要住5~6人!有人「一間」200多坪只住一名女傭顧一條狗......有人家庭人口眾多,有人單身不婚,對於居住空間需求都不一樣,這就是前面我所說的社會多元化很難用單一標準來看待......
sinion wrote:
政府為何不開徵空屋稅
其實有Y...

非自用住宅稅率... 好像是... 自用住宅稅率... 的5倍...

還是樓主認為該提高至5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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