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自用住宅(掛戶籍的)的房屋稅較低, 第二間以上(沒掛戶籍)的房屋稅會較高.
我家是雙併華廈一樓兩戶, 如果我把隔壁鄰居的買下來打通自己住算不算一間自用住宅 ?
可否申請類似合併之類的程序, 讓兩戶建物變成一戶建物 ?
dpeng678 wrote:
請問若兩戶打通, 只...(恕刪)
剛剛從財政部網頁查詢您的狀況是可以的,請參考: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53088&ctNode=1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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