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權狀坪數的計算要從牆外的滴水線開始算起...."一般社區大樓的一樓住戶, 有的會有小小前院(非二樓陽台所能遮蔽), 且建商原設計就有圍籬(非違建)若按照"室內權狀坪數的計算要從牆外的滴水線開始算起...."原則下, 該面積是否不納入權狀坪數??若是如此, 那算是約定專用嗎??若於上方架設遮雨棚或是採光罩的話, 算是違建嗎??請高手解惑啊!!感恩先~~
前庭院是不是包含在權狀坪數內,請到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築物測量成果圖`自行比對現況就知道了。如果不在圖上權狀面積範圍內,大概就是約定專用了,於上方架設遮雨棚或是採光罩是否可行,要看社區規約的規定辦理,如果事先沒有跟社區管委會溝通協調,會與社區鄰居們產生不愉快與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