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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屋前 ~ 發現漏水 ??

上個月透過仲介買了間30年的老公寓
當初看屋時因屋主還住在裡面,家具及裝潢擋住了漏水及壁癌
昨天去驗屋順便帶了設計師過去,判定客廳屋頂有漏水情況及其中一房間牆壁有壁癌
現客廳屋頂因尙有裝潢無法直接看到漏水的嚴重程度,請問這我該如何向前屋主索賠??
另外,簽約時買方說房子沒這類問題,若有願意負責處理
現代書那已完稅過戶,全部款項也都匯入履約帳戶
明天就要交屋了,這樣還來得及要求處理嗎??

現我該怎麼辦??
2009-12-28 18:26 發佈
驗屋有問題 怎麼會撥款哩~

先要求取消交屋阿~
理由是
如果當初說沒問題,現在發現有問題,找專業的師父來看,談好錢誰付再交屋囉

要不然屋主錢拿走,仲介錢收了 更麻煩
一定要透過仲介向屋主要求修繕
這是屬於瑕疵擔保,
前屋主一定要處理不然,就是買方要求賣方減少價金

不過,款項都匯入,就要看仲介有沒有良心了
要不要主動處理

趕快請仲介約屋主會看,
可以的話,請屋主先拆裝潢,確定壁癌的範圍


你契約已經成立了喔
房子是屬於你的了
但是半年內有漏水等等
都是仲介公司要負責
剩下的就是瑕疵
就像樓上說的
可以要求減少價金
如果對方不願意維修
或是減少價金
那只有民事訴訟
我記得在交屋前都會把大型家俱全都清掉

看空屋全貌

"買方"才決定要買或不買不是嗎@@?

如果屋況跟合約上寫的不符

那當然就不能交屋!!
我也剛買了間用家具擋住牆壁裂痕的房子
等到匯了第二筆款項,屋主才把家具搬走.......

也用強硬的手段逼信義付錢修繕,不然不交屋.......
至於強硬的手段.....存證信函,蘋果,周刊樣樣來...

只能說一樣米養百種人

我是不鼓勵興訟的 但是面對這種人最好的方式就是用法律解決
也曾因漏水寄存證信函無效後提告 到了法院對方還不是乖乖的

客氣一點就先到郵局寄存證信函 或者口頭告知之後仍不為所動就直接提告(記得拍照存證)

法院設有諮詢中心 任何法律問題包括如何寫狀紙都能得到解答的
如樓上所回答,買方這有半年的瑕疵擔保

半年內房屋有問題都可以向仲介反應

好在您發現的早

不然房屋有些問題在交屋後很難去界定

快聯絡您的仲介來處理吧

前屋主有責任幫您修繕到好。
以認養代替購買、以結紮代替撲殺!
基本上...只要有漏水的屋子

每2.3年都要重新做一次防水

麻煩是在這裡...

小弟以前住2樓公寓邊間

外面一下雨~邊間的房間牆壁就滲水

後來受不了整面牆要打掉重蓋

才發現裡面的鋼筋已經從原本的大小變成剩下一半的粗細了0.0(整個鏽掉了)

後來趕緊把屋子處理掉

當然~都有先告知房屋狀況~


你這樣不就把承重牆給弄壞了?萬一大樓以後倒了,住戶可是能向你索賠(如果他們還有活下來的話)

克保 wrote:
後來受不了整面牆要打掉重蓋

才發現裡面的鋼筋已經從原本的大小變成剩下一半的粗細了0.0(整個鏽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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