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2月20日在代書(這是屋主找的,代書費買方付)那裡簽了買屋契約,並付了房屋訂金和部分代書費
我是直接跟屋主買的
因為屋主也不住在那間房屋
所以前幾天的1219地震並沒有即時發現以下慘狀
1. 房屋主臥室的磁磚幾乎四分之三都捧共
2. 還有陽台牆壁的瓷磚產生垂直裂痕
3. 浴室牆壁的瓷磚也產生裂痕
4. 地下室停車場的樑很多都產生裂痕
我該如何向屋主索賠
還是要他修繕好再交屋(但是有些磁磚應該無法再找到相同的了)
還是若對房屋結構產生疑慮,可否解除合約
(我想找結構技師來檢驗,但是結構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都說是針對整棟大樓勘查,
但是大樓管委會應該不會讓我們進行檢查,而且結構檢驗的金額很高)
我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該如何跟屋主協商
麻煩大家幫我想想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