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的服務費2%是由誰支付??

最近有點搞混房仲的服務費是由誰來支付的
因為之前店面頂讓時,委託仲介的時候有付費,後來成交後又付了幾%的服務費
現在雖然不是頂讓房屋,是透過房仲購屋的話
是由買家還是賣家支付呢?
以之前的經驗我覺得應該由賣家才對吧...畢竟買家已付了龐大的購屋費用了
2009-12-13 1:56 發佈
買賣都會有

買方請仲介找

賣方請仲介賣

服務需要費用的

當然也可能有人不收

但你不付服務費

人家就不會願意幫你找
kokoro1013 wrote:
最近有點搞混房仲的服...(恕刪)


通常是買2賣4,請查收.
That's All
羊毛出在羊身上,
賣家還不是把仲介費事先加到屋價裡頭,
你覺得在筆錢會是誰付的呢?
我要釣軟絲!
XD
有道理
整體來說
怎麼算應該買方負擔最多xd
大部分是買2賣4,但也有買1賣4的唷,看你如何和仲介談!!
kokoro1013 wrote:
最近有點搞混房仲的服...(恕刪)


看時機跟市場情形,賣房談到2%都有人願意收,
前提是房子的價格要夠好,夠搶手
買房也可以0%,只要房仲願意就好

以上,是我自己的經驗,賣房部分說不定能談到更低
廣告多按,01不慢,無料論壇,這裡最讚!!....報告:狗腿可以不用關警閉嗎?
我是今年年初買的....
簽約前的最後一分鐘..凹到手續費 0
XD 靠爸爸出馬才辦到的

當時..X世紀的店長說...他門只希望能成交衝營業額之類的...
$$ 就靠賣方那邊囉 (好像只也有2% 的樣子) ...
Missbone wrote:
我是今年年初買的.....(恕刪)


賣方拿到的錢也是買方給他的啊...
所以應該很清楚服務費是誰給的了...
我的部落格 *桔子本舖* http://blog.xuite.net/jyi.shieh/jyi
依照內政部頒訂的收取報酬標準,上限為賣方4%、買方2%,雙方當然可以談定少抽一點服務費,但要記得在契約書上記明變更,並且雙方蓋章確認。
如過有仲介業者呼嚨你說規定買放雙方最多可以收到6%,說因為賣方只拿3%、所以買方要拿3%;或是買方只付1%、所以賣方要拿5%,有一招要報給你知道,記得請仲介開一張收據寫他收了多少服務費,然後連同你跟仲介簽訂的契約書(委託銷售契約書或是要約書)、買賣契約書影本送去當地縣政府的地政局提出檢舉。
依照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19條規定,經紀業收取的超額報酬,要加計利息後加倍返還唷..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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