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結婚因為疼愛老婆~~所以把房子登記她的名字~~我做保人~~最近老婆吵著說她不想住透天的房子~~想要賣掉換大樓的~~我跟她常因為這件事吵得不可開交~~有點後悔當初因為愛她昏了頭~~登記了她的名字~~應該一起登記2人的名字的~~起碼對雙方都有保障~~很怕我白天上班工作~~下班後房子已經被賣掉了~~而老婆達成了強硬換房子的目的~~最近因為這件事讓我壓力很大~~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防止房子會被老婆賣掉嗎?很怕老婆以低於市價迅速賤賣掉~~感謝各位大大提供的方式~~
editor17 wrote:當初結婚因為疼愛老婆...(恕刪) 板大你還真是不信任你太太阿賣房子是大事他不可能不是先跟你商量吧(就算房子在她名下,但畢竟你們是夫妻,她應該也要詢問過你的意見或是事先告知阿)另外我好好奇~~住透天不好嗎?自己有車位,至少家門前你可以停自己的車不用跟人家共用樓梯,不用再買車位,不用繳管理費,遇到難溝通鄰居時不用傷腦筋阿
感謝大大們的回應~~其實這2年為了這件事已經吵過不少架~~老婆認為大樓大平面房子打掃方便~~不用爬樓梯~~可是我認為透天房子1樓車庫進來就是客廳很方便~~不用繳公共電費、管理費~~不用擔心樓上住戶腳步聲吵人~~等等~~當初結婚時我說得她都同意~~所以才買下這間透天新屋~~怎麼這2年一直跟我吵??我也實在很煩~~還威脅要自己找仲介賣掉~~搬個房子實在要累死我~~我現在工作這麼忙~~哪有心思再去找新房子和搬家重新再裝潢???當初這間透天屋裝潢設計花了我好多心血~~我怎麼能答應現在說要換房子就換~~目前只能勸她再住個幾年再說~~但這總是我的隱憂~~還真的會怕就這樣被賣了~~勸各位大大別像我這麼笨~~房子再怎麼樣一定要登記2人或自己的名字~~以免像我現在這樣心驚膽跳~~希望大大們可以提供防止房子被無意間賣掉的方法~~感激~~
editor17 wrote:...老婆認為大樓大平面房子打掃方便...(恕刪) 其實你老婆這句話沒錯啊!相對透天,大樓也是有一些好處,例如打掃方便,全家人都在同一層,有人幫忙收信到垃圾... 端看如何選擇。所以你也未必要全盤否定。
租間公寓住,然後此間透天出租~這樣應該還有賺頭~~~~~~~~~~~~男人太寵女人的後果,有時要讓老婆吃點苦才能成正果~去租間樓上很吵的,去住一下,你老婆就會懷念以前了,除非那只是藉口要住公寓,其實另有所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