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庭是奉公守法的農民.每一年都有固定跟著稻米收成繳二次租金.從38年到今天都一直有繳.
父親過世由我繼承.而我就把農作物原本是稻米改成種樹木也投資了不少成本.而樹木也慢慢長大.今年去繳第二期的租金.地主忽然告訴我375減租的土地只可以種稻米.不可種別的.如要種別的須經地主同意.而租金也要增加另外計算.請問有這一回事嗎?而375減租的土地是如何規定租金該繳多少.如我當年作物都沒收成需繳租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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