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請問建商賣房子利潤如何計算???會以實際賣價扣除實際成本去計算嗎???如果是的話. 那麼建商繳的所得稅應該非常可觀, 怎麼會怕那麼一點點豪宅稅呢.... 小弟認為建商真正怕的是 以實際賣價扣除實際成本去計算所得稅...所以呢, 這幾天電視上有關房地產的新聞, 只是在顧左右而言他, 不是嗎.
我相信為了一年5萬的汽燃料稅就不要S500跟750L大有人在反正殘值越來越低還繳一樣的稅10年後車價剩50萬還是每年繳5萬你知道房屋稅繳5萬的人住多大的屋?可能為了5萬而賣屋???版上房屋稅繳5萬的請舉手!!!!順便來張圖!降低點成房屋稅加地價稅合起來5萬的也可以舉手!!!順便回答一下版主的問題
個人覺得若政府立法把建商的利潤設定在一定的區間譬如說20-30%(扣除成本之後)資訊透明化 那有購屋需求的民眾 至少可以依照自身的還款能力去做選擇現在大家會說什麼買屋用力砍 就是因為不想被當冤大頭導致建商漫天開價 買屋人亂砍價格 就是因為沒有制度合理的利潤該給建商賺 但是購屋者相對應該有知的權利?在台灣我想可能很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