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後年打算結婚
剛好家裡有塊建地 打算自己蓋完娶老婆
土地是我媽的名下 如果要過給我的話 怎樣做才是最適宜的
其中會不會牽扯到稅務的問題 請大大指點迷津
是土地先過給我再蓋
還是蓋完後 房子和土地一起過給我
查了一下
土地公告現值 每平方公尺33439元 總面積為106平方公尺
33439*106=3544534元
這樣一來 是否就無法避掉贈與稅的部分
至於增值稅的部分呢
小弟死薪水一族 還要負擔稅的部分 想到我就頭大 也請大大們指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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