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地號約240坪
我跟弟弟佔180坪,其餘60坪是隔壁的人的
目前有一建物在其建地上
想請問高手
我跟弟弟可請法院判決分割嗎?
法院判決的區塊是否一定包含我們的建物?
另...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上面這條有適用蓋房子嗎?
請指教
1.建物是合法建物(有請使用執照)還是有辦理補登記房子或是違建?
2. 若是合法建物起造人是誰?這棟建物自己有沒有持份?
以上問題都會有不同答案的
但基本上法院不會判決分割的,若是違建可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除。
若無建物(含違建)土地分割可請土地代書辦理
有建物(合法)要請建築師辦理測量、鑑界,檢討建物的法定空地留設,確認後辦理分割。但這要確認建物產權及位置,若位置居中分割後絕對不是你想要的結果,很難會是一個分割後的完整建地。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永佃權……..
是土地法第34-1條
目前是有都市更新案件因無法達到所有權人同意,開發商又急予開發,當所有權人達2/3以上同意時向法院申請拆除更新案例。
綜合以上兩個問題不是很清楚你面臨的問題是什麼很難對症下藥?
若有需求可留私人訊息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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