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減帳終於出來了 合約內容房屋面積共65 坪(含室內.陽台...) 陽台變更為室內坪數 建商加帳跟我收了43000/坪 共推了3坪 共129000 超疑惑的..我買的總價已經含室內及陽台 為什麼我陽台外推需要再將坪數買回來 建商說到時候權狀會變成68坪 這樣是合理的嗎...
別傻了 權狀坪數怎麼會因陽台外推而增加呢? 你現在只是將陽台空間當室內使用,建商正確的作法是退掉原本陽台的建材,追加變更為室內使用的建材,頂多再計入工錢及追加款的管理費(追加款的10~30%,各家規定不同),且必須明確標示追加減的項目及其單價.面積, 就這樣,哪可能說推出3坪,1坪的單價乘以3來算,不要被他騙了!而且提醒您,陽台外推是有被拆除的可能,建商必須等使照取得後才能做,即所謂的二次施工,屬違建,是有風險的.
陽台外推應該不是關鍵,主建+附建面積不大可能變多,最有可能的是公設變多了,所以權狀坪數也由65->68雖然多的部份實際用不到,不過照合約走還是得付錢 :p提醒樓主翻一下合約內容關於面積找補的部份, 一般是1%以下互不找補, 3%以上只補1-3%的部份,也就是補2%65p * 2% = 1.3p至於每坪單價請由(房屋價格)/65 ,注意其中(房屋價格)是(買屋的總價)減掉(土地價格)
之前有人在吵公設 & 實坪分開計價有沒有比較好...從這個案例我們可以看出一些端倪一般消費者算的清楚的恐怕有限 XD話說這樣樓主取得的到底是算公設還是實坪?你跟建商買的價錢是公設價還是實坪價?還是你取得的是公設, 但是付的確是實坪價?
您的主要建築物面積(室內)為65坪,附屬建築物(陽台)為3坪您的權狀面積或籐本面積登記極為65+3=68坪至於您的建商幫您把陽台外推,您的登記面積依然是主建65+附屬3一樣是68坪,不可能會多出3坪至於加減帳的涵義,grace486大講解得很詳細了不要被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