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1. 要約書與斡旋金契約是不是只要,選擇簽一種就好? 還是兩種都要簽?2. 如果只需簽一種,簽那一種比較好?3. 簽了其中一種,是不是就保有優先的議價權,別的買主就沒辦法再簽要約書與斡旋金契約,直到我沒有成交,才由下一買主開始議價?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