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關於房屋過戶費用(增值稅過高)


最近父親想把房屋過戶給我,但因為房屋的屋齡老舊所以代書查詢結果,因沒超過上限的樣子 ,所以不需付
贈與稅,所以契稅約1萬多 代辦費也約1萬多但增值稅要12萬多,所以加起來要花15萬左右的費用不以繼承方法
(,因為繼承不需付增值稅這方面費用)
之後代書是建議我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建議用房屋信託方式但目前我的需求是不打算賣的狀況,是否就可以不需

繳納增值稅,還是這辦法跟過戶花10幾萬的優缺點在哪,還有這是合法性值嗎?

希望有這方面的經驗大大可以提供建議分享 謝謝
2009-09-14 23:06 發佈
請教一下代書。
如果你媽媽沒有買過房子 or ...。
好像可以透過你父親先轉給你母親。
再想辦法轉給你。

這樣可以省掉增值的問題。
我不是很確定,你可以問問看?

mrpangcc wrote:
最近父親想把房屋過戶...(恕刪)


概略說明

如果父親的固定資產沒有超過779萬元
其實現在過戶反而是一種損失
就算超過779萬元
其他扣除額加一加可能都快到1000萬元

到時候繼承不動產就不用繳交這些稅
何必現在就過戶?

就算超過1000萬元
善用每年贈與免稅111萬元部分
逐年將流動性資產過戶
未來亦可減少稅捐

除非資產真的大到
到時候所繳的稅率很高
需要現在就先賺一筆"增值稅減半"
否則真的沒必要現在就過戶

如果屬於第一二種情形
而代書建議信托
我只能說是"脫褲子放屁"

契約用買賣方式+自用住宅優惠稅率10%當場省了2/3...
我今年9月是自己辦過戶的
larrymayle wrote:
契約用買賣方式+自用住宅優惠稅率10%當場省了2/3...
我今年9月是自己辦過戶的

不保險.....二等親內不動產假買賣是查稅重點,即使是真買賣被查起來要舉證也很麻煩,有人事後為了舉證反而扯出其他漏稅弊端.......

補充說明一下,二等親以內也不是完全不能用買賣方式過戶,而是要很明顯財力相當,付款過程也都要留下「合法」痕跡以供查證。

比如剛出社會的年輕人,之前父母也沒有分年贈與現金,突然拿出1000萬向爸爸買房子....這就很明顯財力不相當。也有人雖然開公司財力也夠,可是匯給爸爸的錢是從公司戶頭領出的.....沒查都沒事,一查起來沒完沒了.......

然後老人家收了1000萬現金是如何運用?將來成為遺產之後國稅局也會注意這1000萬是否列為遺產?
YDai wrote:
如果你媽媽沒有買過房子 or ...。
好像可以透過你父親先轉給你母親。
再想辦法轉給你。

這樣可以省掉增值的問題。

夫妻間轉移土地只能多享受配偶尚未使用的「一生一次」增值稅優惠,但無法完全規避掉增值稅。

夫妻間土地過戶雖然可以選擇「不繳」增值稅,但將來出售給第三人時增值稅計算起點是前一次取得之時,若選擇「繳」增值稅,則將來賣出時是以這次地價為基準,所以夫妻間轉移只是讓增值稅暫時不繳,先記著.......

請參考:http://www.tax.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116565

如果配偶間轉移土地可以將之前增值稅歸零......那這個漏洞太大了,政府缺錢缺成這樣不會去賭漏洞?應該不至於吧!
mrpangcc wrote:
最近父親想把房屋過戶...(恕刪)

增值稅就要看你是否.利大於弊了....這你就自己要計算了.
代書之所以會建議你"信託". 其實原因應該跟你急著做產權交易的起始"原因"有關.


如果只是很單純的產權.一般都是每年分割贈與.+夫妻轉移. 基本上就已經夠了.

你家的問題應該不是單純"稅"的問題.恐怕還有資產想"快速轉移"的目的.........是否利大於弊....這你就自己要計算了.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