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父親想把房屋過戶給我,但因為房屋的屋齡老舊所以代書查詢結果,因沒超過上限的樣子 ,所以不需付
贈與稅,所以契稅約1萬多 代辦費也約1萬多但增值稅要12萬多,所以加起來要花15萬左右的費用不以繼承方法
(,因為繼承不需付增值稅這方面費用)
之後代書是建議我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建議用房屋信託方式但目前我的需求是不打算賣的狀況,是否就可以不需
繳納增值稅,還是這辦法跟過戶花10幾萬的優缺點在哪,還有這是合法性值嗎?
希望有這方面的經驗大大可以提供建議分享 謝謝
larrymayle wrote:
契約用買賣方式+自用住宅優惠稅率10%當場省了2/3...
我今年9月是自己辦過戶的
YDai wrote:
如果你媽媽沒有買過房子 or ...。
好像可以透過你父親先轉給你母親。
再想辦法轉給你。
這樣可以省掉增值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