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前人分享許多中古屋驗收的準則,自己大約整理了一下。
一、 權狀方面:申請當日謄本是否有他項權利設定的問題,以及接收所有建築物文件。
二、 水電方面:插座、燈座、水龍頭、馬桶、排水等。
三、 鎖匙方面:各房間及大門的鑰匙,以及開關是否完好。
四、 建物本身:漏水、輻射、海砂等問題。
現在問題來了:
1. 建物本身在履保合約上是說無漏水,驗收當日亦無下雨,請問還可要求前屋主保證嗎?可要求多久?
2. 因為我不喜歡前屋主當初的裝潢(地板及電視牆),想請他全部清空,不知是否符合現況點交?
感謝各位前輩解惑啊~~~明天又要跟前屋主及房仲見面,不喜歡這種感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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