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五樓公寓和頂加改裝成多間套房的疑問

請問,法令規定五樓以下公寓若改裝必須申請,
是包括五樓嗎?

如果頂加(就是六樓)原本就有一間,
現在要改成多間套房,也要申請嗎?

此法令的生效日期追溯至何時?

另外覺得很奇怪的一點,
既然做成多間套房,勢必要申請多個電表,
既然申請多個電表,政府自然應該能察覺有異
為什麼不從這方面來追查是否有人藉此牟利呢?
2009-07-28 13:58 發佈
不懂你意思 想要檢舉嗎??

頂加其實是違法的

在民國八十三年之前是先不拆的

一般人都解釋成就地合法

但是老違建可經由同棟住戶以法律訴訟要求拆除恢復原貌

只是很少人這樣做 除非已經翻臉了

不管是頂加或頂樓 其實隔成數間小套房是不對的

因為會增加建築物的重量和改變結購阿

屋主也不住在裡面 爽爽的收房租

但一但地震或怎樣 死道友不死貧道

申請也沒用 可能不會通過
去申請空照圖就能確定該加蓋是否為民國八十三年之前的

之前有鄰居加蓋來出租,就被檢舉了.

小弟想問的主要重點在於"隔成多間"

至於頂加原本就存在(一間),我是沒啥意見

另外電表的問題可否說明一下呢?
haa0107 wrote:
小弟想問的主要重點在於"隔成多間"

至於頂加原本就存在(一間),我是沒啥意見

另外電表的問題可否說明一下呢?...(恕刪)


這我就遇到過了.

頂樓加蓋.就算就地合法.
也不能重新裝璜
因為只是合法讓你住.
不能讓你裝璜隔間.

以上是拆除大隊告訴我的.

另外.
關於電錶的事.
你所說的私用電錶.
不是台電用的電錶.
也就是請水電幫你裝分錶.
這一部份並不需要申請.


haa0107 wrote:
另外覺得很奇怪的一點,
既然做成多間套房,勢必要申請多個電表,
既然申請多個電表,政府自然應該能察覺有異,
為什麼不從這方面來追查是否有人藉此牟利呢?...(恕刪)

頂樓除非有建照,否則沒法向台電申辦電表,
所以,若頂樓要違法加蓋成套房,必須要用5樓的電。

在五樓內裝改成套房(增加衛浴),理論上是要申請改建啦!
但即使只是拆牆改隔間給自己住,理論上也是要申請改建! <--不少自住戶也有改
因為只室內的裝修,當然都沒人在申請。

而五樓內裝改成套房用的電表叫做「瓦時計」是屬於分電表,電費由房東收,
不是電費由台電收的台電電表。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原來如此...是私用電表啊...

謝謝各位大大的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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