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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跟謄本登記的人不同, 怎麼確認賣方的委託書是有效力的?

請問大家, 小弟最近想下斡旋買屋, 但是下斡旋前調閱建物謄本才發現, 建物登記的人並不是賣方, 詢問賣方, 賣方才說房子當初是他們家買的, 現在建物登記的所有人是他"弟弟的女朋友", 3,4年前因為說要結婚才登記給他女朋友, 但現在才要結婚, 因為覺得房子要大一點所以才換屋, 不過弟弟他們"人現在都在國外", 所以委託他賣屋, 我請他出示委託書, 仲介說要確定成交才會出示委託書

小弟是新手, 所以想請問大家
1. 一定要等簽約時才能出示委託書嗎?
2. 我怎麼辨認委託書是有效力的?
3. 我可以要求本人簽約時到場嗎? 如果不到場, 我可以取消交易, 然後全額取回斡旋金跟訂金?

因為是自己發現賣方跟謄本登記人不同, 奇檬子感覺不好, 第一次碰到這種狀況, 請教大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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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更新:

看了大家的留言, 我歸納2個重點
1. 堅持做履保信託專戶
2. 堅持簽約本人到場(連姻親關係都沒有, 一定要到場), 印鑑證明, 房地契備妥
這2點都寫在斡旋書中, 如果賣方出任何問題, 我可以不簽約, 並無條件拿回全額斡旋金跟訂金.

總之, 就算賣方跟登記的人相同, 也要做履保跟堅持簽約本人到場, 才能把風險降到最低.

剛剛又想到一個有趣的點, 建物謄本上發現這建物貸款50年, 能跟銀行貸50年的人不多吧, 什麼樣的人銀行會願意貸那麼久? 感覺買房學問真大阿XD
2009-07-12 23:2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賣方 委託書
確認成交後,房仲的代書會幫你確認所有資料,包括委託書,也會幫你把所有資料蓋章,連同合約書訂在一起
斡旋金是給房仲公司的,直到合約簽定才會轉為訂金,至於簽約時是不是本人
看你要求拉,並不是一定,因為當代書確認委託是OK的,代書就會處理所有法律過戶相關工作
等到過戶完成,也沒差拉
透過仲介,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吧!

除非當初仲介在接受委託的時候就沒查詢清楚,

要求本人在場是難為了點,不過過戶的時候都需要所謂的印鑑證明,

這需要本人去戶政申請,這點不是非本人而容易做到的吧!

再來就是只要能順利過戶給你,就沒有什麼太大的顧慮了吧!
可是要怎麼確認委託書上就是登記的本人呢? 對身分證正本跟印章就好?? 還是都給代書搞定, 出事代書會負責?

因為仲介一開始都沒主動告知, 看謄本時發現不同人時, 仲介說很常見啦沒關係, 說大概是子女老婆之類的, 一直到我跟賣方套出是登記的人是女朋友且人在國外, 他們才有點反應, 感覺慢半拍orz
堅決不同意,一定要本人來才同意,千萬別相信仲介和代書,別忘了萬一出了事損失是你自己,仲介代書只是想快點成交好拿手續費.......出了事............你還指望他們會負責?
題外話

登記給弟弟的女朋友...這家庭真大方呀
whero wrote:
堅決不同意,一定要本...(恕刪)


買房又不是網拍?

中槍可是一槍斃命啊!

代書是仲介找的還是你找的?

如果代書是仲介找的......嘿嘿....你知道問題出在那兒了,

強雄說過: " 連裁判都我的人,看你怎麼贏啊! "

我被騙過一次,説啥屋主準備去大陸,人不在,

不過還好虧沒多少,算是一次經驗(永遠不找仲介了)
小弟我記得當初買房子簽約的時候
買方有出示委託書和印鑑證明
印鑑證明是要親自去戶政機關申請的
所以理論上這邊會有政府幫你把關
如果非本人也能夠請出印鑑證明的話,那就是政府失職了
然後核對印鑑證明上的印章和委託書上委託人的印章是否相同
就可以知道是否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所委託的買賣
如果都到簽約的時候還拿不出這個委託書和印鑑證明的話
樓主還是別貿然簽約的好...

小弟在買房子的時候房屋所有權人也沒有到現場
不過由於來到現場簽約的人是屋主的兒子,這個在身分證上就可以看出來
再加上有出示委託書和印鑑證明,所以相對風險比較小
不過樓主的狀況風險有比較大一點,畢竟屋主並非血親也非姻親...
建議樓主還是小心謹慎,仔細核對簽約內容和相關的文件
畢竟買賣房子不是一筆小錢,出了問題的話,多年的心血都會付之一炬
不得不小心阿!

房仲業者或許因為每天經手很多的買賣,見過的狀況不計其數
時常會覺得我們因為一些芝麻綠豆大的事情就大驚小怪
甚至覺得我們的成交金額也不是什麼極大的數目,不用對小地方太過擔心
殊不知這幾百萬也是我們到目前為止一生的積蓄阿!
況且房仲業者還要向您收取1~2%的仲介服務費
因此您有什麼疑慮請不吝向房仲再三確認
直到您心中的疑惑解除了再進行簽約
我想這是他收取你費用所該提供的合理服務阿

另外,如果您接洽的房仲業者較大的話,通常都會有合理規格並且制式化的履約保證
如果出了這種問題的話,應該可以返還你所付出的價金
反之如果是小家的房仲業者,再加上代書是由房仲所找的話
那就需要消費者自行多加注意小心了


totolo wrote:
可是要怎麼確認委託書上就是登記的本人呢? 對身分證正本跟印章就好?? 還是都給代書搞定, 出事代書會負責?

因為仲介一開始都沒主動告知, 看謄本時發現不同人時, 仲介說很常見啦沒關係, 說大概是子女老婆之類的, 一直到我跟賣方套出是登記的人是女朋友且人在國外, 他們才有點反應, 感覺慢半拍orz恕刪)


你確定屋主在國外

總不可能讓你買方的到屋主,私下成交吧.
所以別太擔心
無言無鹽 wrote:
透過仲介,沒有什麼太...(恕刪)


透過仲介,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吧!.............


透過仲介...問題才大!!!!

這種很有可能是....
買斷.高賣房...........

你相信仲介的話....那就別問了!!......錢準備多一點就是了!!!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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