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若原本房子為乙種工業用地
買了以後申請為自用後
該筆土地是否已變為住宅用地
請參閱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及
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
符合條件的即可申請,至於能不能申請通過
也得看各級都委會的審議結果
都委會委員由十及二十人以組成
包含專家學者 熱心公益人士 政府機關人員
現在審議的會議紀錄幾乎都會公開上網查詢了
別再扯是不是財團啦!
台灣的土地變更案都超久的
就連政府機關自己提出來辦的
也不是說變就一定變得過去
請先去看都市計畫法的
24條:自擬細部計畫或變更細部計畫(因為牽涉到主要計畫變更,所以你還要看第27條法規)
26條:通盤檢討(這條大略看就好,因為你私人變更無法適用這一條法規)
27條:迅行或逕為變更(注意27-1第3款規定你應該是適用這一條)
先瞭解什麼是變更,跟你的變更條件適合哪一種
但因為你要變更的範圍一定不大
通常是不太可能讓你變
接下來,查看
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
瞭解工業區在哪些情況可以變更
舉例一下
跟周圍發展地區不相容、容易對都市環境造成為害之工廠、配合都市或經濟發展需要之變更(很多工業區變更都走這條)
還有因為你要變更住宅,所以要看通盤檢討辦法第28條對於住宅用地總量管制的標準規定
最後跟你利益有關的部份
需要負擔區內公共設施、或是以代金繳納
以台中市來說最近有兩個工業區變更的例子
(裡面有包涵乙工變更)
你可以去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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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上面是指在都市計畫區範圍內
若是非都土地
你就要考慮是分區變更(走開發許可方式辦理)
還是用地變更(直接走使用地變更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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