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間 40年舊公寓委託永慶賣出,
後來有成交,
買方已付 10萬現今外加一張本票作為一成房價訂金,
但簽約後,隔天買方反悔,
一直認為是受到永慶業務員蠱惑才簽約,
買貴了,且認為房屋有點傾斜,自己認定是危樓(本人有在合約告知,並同意結構技師勘驗),
想要解約,
我是賣方,
當下我應該怎處理比較妥當?
若案件進入法院,
房子仍可以繼續賣嗎?
感謝!
如果你不想跟對方囉嗦
就退人家錢
我遇到這種事都是扣 10% 訂金後
餘額退還
不過看人啦
如果你怕房子就再也賣不出去
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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