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關於仲介費用交付問題


請問各位大大

斡旋書上有一行=> 「立書人承諾應於契約成立時,給付買賣總價款2%之服務報酬予受託人並以現金給付,絕無異議。若可歸責於本人之因素至本不動產買賣契約不成立,本人承諾服務費仍支付予受託人。」

小弟有幾個問題想問啦~

1. 斡旋書上指的契約成立指的是斡旋成功賣方簽署斡旋書還是買賣契約?

=> 假設契約指的是斡旋書,那如果斡旋金10萬元 仲介費30萬,賣方簽了以後,我就要給仲介費,

之後賣方反悔 賠我10萬元斡旋金 那我不是虧20萬

2. 假設最後買賣契約簽了,但是後來因為其他原因房屋無法過戶或交屋、賣方毀約,甚至打官司,那仲介費還是要給嗎?

3. 大家仲介費都是用現金嗎?什麼時候給的呢?


敬請賜教 感激不盡
2009-06-26 10:0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仲介費用 問題
10萬斡旋金是買方同意您的開價, 當作是訂金.

成交簽約之後才會付仲介費.
通常是第二天上班日匯款.

如果毀約因素不在你本人, 是不需付仲介費的.
斡旋金在確定出價後就要付了
以你的情況來說
付了10萬 給仲介去和屋主談價格
若成交了 這10萬會轉入屋價的一部分
若不成交 則這10萬還是會還給你

至於服務費要等到 簽完買賣合約後 才需支付給仲介

1. 斡旋書上指的契約成立指的是斡旋成功賣方簽署斡旋書還是買賣契約?

=> 假設契約指的是斡旋書,那如果斡旋金10萬元 仲介費30萬,賣方簽了以後,我就要給仲介費,
此時只支付10萬斡旋金 服務費是成交簽約後才需支付

=> 之後賣方反悔 賠我10萬元斡旋金 那我不是虧20萬
服務費是服務費 賣方反悔就沒有服務費這東西
取而代之的是 屋主付你違約金10萬<-- 情況很多 我簡略的說 你的十萬會還你 屋主再拿十萬出來
此時違約金你和仲介各半

2. 假設最後買賣契約簽了,但是後來因為其他原因房屋無法過戶或交屋、賣方毀約,甚至打官司,那仲介費還是要給嗎?

只要有成屋履約在 買屋價金不用擔心 會由銀行保管
違約方得負責此次交易失敗的賠償問題
另一方的仲介費會退回 (調解解約後 或 判決確定解約後)

3. 大家仲介費都是用現金嗎?什麼時候給的呢?

是的 也可以用即期票支付


仲介費是可以談的!!!!
再此告訴大家一個觀念 仲介費一定是買方出的
有些仲介會告訴買方說只收1%等等或是不收服務費
其實少收買方也是跟賣方收 當然就是轉價到價金上
建議大家出斡旋的時候要設定金額 此金額是您對案件的行情了解 屋子本身狀況 而評估出來的金額

那當仲介可以幫你把金額壓到你評估的金額之下的時候 你可以給點服務費當作是議價下來鼓勵
不管如何買賣雙方一定有一方會給到服務費 其實都是買方支付 不管出的是賣方或是買方
一定要利用到服務費讓仲介幫你去議價或是拉價
仲介不只是代看房子 議價才是最重要的
沒道理說不用議價 然後仲介又可以拿高額服務費的吧
lasai1118 wrote:
仲介費是可以談的!!...(恕刪)


感謝各位大大解惑囉~~

2. 假設最後買賣契約簽了,但是後來因為其他原因房屋無法過戶或交屋、賣方毀約,甚至打官司,那仲介費還是要給嗎?

只要有成屋履約在 買屋價金不用擔心 會由銀行保管
違約方得負責此次交易失敗的賠償問題
另一方的仲介費會退回 (調解解約後 或 判決確定解約後)

=> 請問若己簽約, 而且買方己付服務費, 賣方才反悔不賣了, 除了要加倍返還定金外, 買方己付的服務費要得回來嗎? 因為仲介認為簽約就是成交, 就要付服務費, 是這樣嗎? 這樣不是不太合理嗎? 若仲介堅持不還, 若要走法律途徑要怎麼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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