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購買房子遇到下面問題
有關我的新房子,因為前屋主跟建商在客變階段退了一堆東西,
我在看屋時就有要求仲介提供明細,仲介都推說沒有書面資料無法提供,說:”反正就當作什麼都沒有”。
和屋主見面議價及簽買賣契約的當天,屋主卻提供了一份追加減工程清單(還是有書面資料嘛!),
我發現並非所謂的” 什麼都沒有”,就加價成交了。
最近約設計師去丈量房屋,發現在先前那份追加減工程清單上沒有註明退掉的東西,
鄰戶都裝好了,我這間卻找不到,於是透過仲介向屋主詢問,
仲介突然又拿出一份追加減工程清單,
說我後來問的如全戶粉刷、全戶地磚、廚具、廚房及浴廁壁磚地磚、淋浴間拉門、室內門及門框,都退掉了。
仲介說,這個疏失是因為屋主傳真給他們的時候,漏傳了這張。
是屋主漏傳?還是仲介漏接?還是後來簽約當天漏給我們?我其實無法得知。
不過這樣一來,這個房子的條件就跟簽約時的不同了,我想自己弄要花不少錢吧,
那這種情形,我可以如何保障權益呢?
要求無條件解約?要求房屋本身減價?要求仲介費減價?或可以同時要求房屋本身與仲介費都減價?
這家仲介是上市公司,但我覺得他們一次次讓我無法信任,實在不放心把一千多萬的事務交給他們。
如果這個事件足以滿足無條件解約的條件,我想我會很認真考慮把房子退掉,錢拿回來另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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