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想投資店面故而買下帶租約稱有穩定收益之房產
現走到付第二期款項完,承租方竟說要退租所以提前兩個月告知
因此也不想換約,或換約只想在寫兩個月即可
房客卻說去年他就有跟房東提他不想再繼續承租
房東回答他說那他知道了,他要趕快拿出來賣
又說其實房東這承租三年中沒有一次是收滿12個月份
幾乎每年送他一或兩個月(剩下來的租約還有兩年的時間)
又帶我去看房屋漏水之地方,和房子多處的龜裂
多處柱子和牆面縫係達到2公分以上,還有多處排水不通
賣屋者在契約中勾屋況是無漏水 什麼都勾無..
請問:
1、我能以上訴條件表示賣方違反誠信原則,惡意欺瞞無條件解約嗎?
2、或是我現在不買所附價金需全部被沒收,與賣方所稱之事實有相當大的差異,我現在能怎麼做?
提告有勝算嗎,感謝感謝
跟大家分享我工作遭遇過的經驗
不動產帶租約詐騙早就行之有年,手法如下
1.不動產業主A
2.承租人B
A跟B有關係
假定A有店面,市場行情每坪租金5000元/坪/月
因A跟B密謀勾串,A跟B簽訂租約租金是每坪7000元/坪/月
假定當地租金報酬率3%
當地租金行情5000元/坪/月,用3%的租金報酬率推算出每坪店面現值NT$2,000,000元(5000*12=60,000;60,000/3%=2,000,000元)
今有一投資客以該租約(每坪租金7000元/坪/月)來算,租金報酬率3%,推算出每坪店面現值為 NT$2,800,000元(7000*12=84000;84000/3%=2,800,000元)
這樣一算,不夠精明的投資客每坪多出80萬元購買該店面(2,800,000-2,000,000=800,000),業主A通常在過戶該資產給投資客後大概半年,承租人B就會要求退租,慘的是投資店面的那位苦主
以上情節,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這是我在工作上遇過的一些帶租約詐騙案例,也曾經有商仲仲介跟我說過他們手中就有些CASE的確在租金有點怪,大家不可不慎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ROBERT wrote:
不保證跟發文的樓主案...(恕刪)
仔細去思考...
其實會發現一個大家都懂的道理...
同樣的手法也是金光黨的一千零一招...
那就是,
真的那麼好賺, 為什麼別人要分給你一起賺???
常看到房屋托售小傳單,
上面寫著滿租中, 投資報酬率多少...
心裡不經會思考...
假如滿租?投資報酬率超過3%5%?那屋主要賣的原因是什麼?
假如傻子真的滿袋子黃金可以騙,
為何會找我一起分這袋黃金???
個人認為樓主除提告之外, 看是否可以減少損失,
應該回歸當初投資的初心,
好好整理那個店面, 若真是個好店面, 有好的商機, 最後的結果還是好的...
若當初只是因為前屋主所謂的現成投資報酬率,
而未細估當地商圈的主客觀因素,
就算是官司打贏了, 也不免兩敗俱傷.....
yoopeipei wrote:
因想投資店面故而買下...(恕刪)
小弟家當了30年房東, 房客看不少, 一點經驗
租約這問題本來就學問很大, 有時交情比任何白紙黑字都有用....
交情好的連稅務 & 樓上大小事都幫你搞定...
交情怎麼來的, 景氣不好, 租金自己往下調, 不等房客來要求...
耐心等景氣變好, 好咖的房客自然會覺得不好意思自己會把租金調回應該的水準... 爛咖的就砍掉重練, 反正不怕..
好咖的租客不好找, 當房東一定要將心比心, 房客才不會在背後桶你一刀..
靜下心來好好評估這店面的價值, 有前途就走完合約... 沒前途能凹就凹, 少賠就是賺...
房客來來去去, 沒有一個點是非租不可, 重點是房客的生意可否賺到錢, 他能賺錢這個租約才有保障...
有點離題了...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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