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告有勝算嗎,感謝感謝

因想投資店面故而買下帶租約稱有穩定收益之房產
現走到付第二期款項完,承租方竟說要退租所以提前兩個月告知
因此也不想換約,或換約只想在寫兩個月即可
房客卻說去年他就有跟房東提他不想再繼續承租
房東回答他說那他知道了,他要趕快拿出來賣
又說其實房東這承租三年中沒有一次是收滿12個月份
幾乎每年送他一或兩個月(剩下來的租約還有兩年的時間)
又帶我去看房屋漏水之地方,和房子多處的龜裂
多處柱子和牆面縫係達到2公分以上,還有多處排水不通
賣屋者在契約中勾屋況是無漏水 什麼都勾無..


請問:
1、我能以上訴條件表示賣方違反誠信原則,惡意欺瞞無條件解約嗎?
2、或是我現在不買所附價金需全部被沒收,與賣方所稱之事實有相當大的差異,我現在能怎麼做?


提告有勝算嗎,感謝感謝
2009-06-09 0: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勝算
小弟不是法官,只能依經驗推論!

若真提告,也是請求折讓價金!包含他勾了一堆沒滲漏等修繕費用折讓!
您與屋主合議簽定買賣契約書中是否明定承租方租賃期限或檢附租金明細於合約書附件?若沒有,原屋主在這各部份是很好閃避的!!
這一類的屋主很惡質,蓄意欺騙,承租方願當你的證人,搞不好遇到個正義感十足的法官凹點而價金回來!

正面一點兒,稍加整理,重新租個好"厝咖"囉.....
賣房子權利義務確實移轉就可以
還要保證賺錢喔...??
但是漏水的部分應該可以爭取
??
不保證跟發文的樓主案件有關

跟大家分享我工作遭遇過的經驗

不動產帶租約詐騙早就行之有年,手法如下


1.不動產業主A
2.承租人B
A跟B有關係

假定A有店面,市場行情每坪租金5000元/坪/月
因A跟B密謀勾串,A跟B簽訂租約租金是每坪7000元/坪/月

假定當地租金報酬率3%

當地租金行情5000元/坪/月,用3%的租金報酬率推算出每坪店面現值NT$2,000,000元(5000*12=60,000;60,000/3%=2,000,000元)

今有一投資客以該租約(每坪租金7000元/坪/月)來算,租金報酬率3%,推算出每坪店面現值為 NT$2,800,000元(7000*12=84000;84000/3%=2,800,000元)

這樣一算,不夠精明的投資客每坪多出80萬元購買該店面(2,800,000-2,000,000=800,000),業主A通常在過戶該資產給投資客後大概半年,承租人B就會要求退租,慘的是投資店面的那位苦主

以上情節,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這是我在工作上遇過的一些帶租約詐騙案例,也曾經有商仲仲介跟我說過他們手中就有些CASE的確在租金有點怪,大家不可不慎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很難吧!
買賣房地產時~有規定賣方需就目前租賃情形詳細告知嗎?(或是義務)何況租賃價金應屬業主個人的機密是吧?
不過房屋有暇疵是事實~未在買賣時詳細告知~是有隱瞞之嫌~只是這樣的程度~足以讓買賣不成立嗎?(不大可能)~貼補買方修護的價金~應該是比較可行o
個人看法~不代表一定如此~你不妨找消基會試試o
買店面之前就應該先看租約吧!租約內容如果對承租人很有利(甚至有脫逃條款),當初就不應該買該店面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ROBERT wrote:
不保證跟發文的樓主案...(恕刪)


仔細去思考...
其實會發現一個大家都懂的道理...
同樣的手法也是金光黨的一千零一招...

那就是,
真的那麼好賺, 為什麼別人要分給你一起賺???

常看到房屋托售小傳單,
上面寫著滿租中, 投資報酬率多少...
心裡不經會思考...
假如滿租?投資報酬率超過3%5%?那屋主要賣的原因是什麼?

假如傻子真的滿袋子黃金可以騙,
為何會找我一起分這袋黃金???

個人認為樓主除提告之外, 看是否可以減少損失,
應該回歸當初投資的初心,
好好整理那個店面, 若真是個好店面, 有好的商機, 最後的結果還是好的...
若當初只是因為前屋主所謂的現成投資報酬率,
而未細估當地商圈的主客觀因素,
就算是官司打贏了, 也不免兩敗俱傷.....
yoopeipei wrote:
因想投資店面故而買下...(恕刪)


小弟家當了30年房東, 房客看不少, 一點經驗

租約這問題本來就學問很大, 有時交情比任何白紙黑字都有用....

交情好的連稅務 & 樓上大小事都幫你搞定...

交情怎麼來的, 景氣不好, 租金自己往下調, 不等房客來要求...

耐心等景氣變好, 好咖的房客自然會覺得不好意思自己會把租金調回應該的水準... 爛咖的就砍掉重練, 反正不怕..

好咖的租客不好找, 當房東一定要將心比心, 房客才不會在背後桶你一刀..

靜下心來好好評估這店面的價值, 有前途就走完合約... 沒前途能凹就凹, 少賠就是賺...

房客來來去去, 沒有一個點是非租不可, 重點是房客的生意可否賺到錢, 他能賺錢這個租約才有保障...

有點離題了...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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