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小弟家前約 4米 左右的巷道(沒實際量過但是可以併排停 兩台車),一整排都是30年以上的老房子,目前有人開始劃停車格並且要改成收費停車場,據小弟了解地主聲稱是私人土地也不是既成道路,而且又告知稅金已經交了幾十年以上了,因為土地沒徵收所以他們堅持要收停車費來抵稅金.....(台北市)1.該巷道來來往往起碼10戶以上的人,出入都超過30年以上囉,大家停機車停汽車都相安無事已經數十年...2.所以真的如地主所說的這沒有既成道路,所以他的收費停車場是合法的???3.又不知我們這些老房子的住戶是否有管道可處理呢???4.一邊新建的房子,其實起因是因為收地的問題,很複雜說穿了就是價錢談不攏...(害苦了窮老百姓)這張是汽車唯一出口....5.估了一下大約4各停車格吧,所以4各停車位可以幫他抵稅金...這張出口只有機車可以,汽車只能從上一張出入...
Garys wrote:看樣子 地主是有點起...(恕刪) 想也知道是那些平常白用路的鄰居,沒有保持良好的用路習慣,地主才會起肖。如果你的土地,原本好心的讓大家免費使用、通過,可是卻一天到晚都有人亂停車,最後連地主自己出入都被嚴重影響,你不會起肖嘛?
摩摩喳喳 wrote:既成道路是指巷道必須供公眾通行20年以上,始構成公眾通行道路,又所謂公眾通行乃指供2戶以上通行可以詢問一下當地鄉政公所有無將此路規劃成既成道路 建築法規是這樣規定啦,不過只要定期提出所有證明,並每年都有繳稅金的話,基本上那一樣是私人土地! (前提是當地的公所沒有強制徵收!!)最好的方法就是到該區(鄉鎮)公所詢問,如果已被徵收為既成道路,那麼就不用理那位地主(不過要小心被刮車)若真為私人土地,那你還是乖乖付錢吧~ 不然就是到公所提出訴願,不過這個你就慢慢等唄,因為要政府徵收要錢滴!! ~~
土地如果是在私人名下,那就是私人財產,土地所有人是有權處分的這是憲法保障的,優於一切的法律,就算「公共利益」也不能侵犯個人財產就是因為很多人知道法律是這樣規定的所以才開始有人封路保障自己的權益如果私人土地被當路走,就變成了道路;變成了公有地那有人花了錢買路,縣市政府花錢補償,那私人的不管那縣市政府花錢是不是有人該抓起來關呢?既成道路與都市計劃法是有關的不是既成道路就一定會變成道路,既成道路也可以申請「廢道」的而且既成道路只提供供公眾通行,並沒有規定要供車輛通行建築法中規定基地要臨接道路才可以建築既成道路原本立意是提供一些未臨接道路的基地,有建築的解套方案不是用來提供侵犯他人財產例如一塊土地;原本有臨路但是兩兄弟繼承,並到地政分割成一前一後兩筆土地登記長子有祖屋供兩戶人家通行多年後次子想在後方自己土地上新建房舍問題就來了後方土地沒有臨路,依法不得建築的。所以解套方式是把多年通行的通道,解釋為既成道路再申請建築就算是既成道路,縣市政府要依都市計劃開闢道路,一樣要徵收任何人無權強佔私人財產政府一樣收人土地稅,表示土地是誰的很明白平常大家說「公告地價」沒有用,現在該用了卻不知道要用?硬要佔人家財產是不合理的。徵收價格也許地主不滿意但是政府有權徵收,有權徵增值稅任何人或政府沒有權力,強佔私人財產公告地價高,要繳的稅就多,平常不想繳稅,要徵收時就不要抗爭政府徵收了地來當道路,受益人就要繳工程受益費事情是環環相扣的不是提一個既成道路就把別人財產變成自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