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要買房子了
原本的計劃是跟父母借錢買房子,利息以1.5%計算
這樣子我們房貸的利率會跟銀行借要來得低
1.5%的利息也比父母把錢放在銀行的利息來得高
可以說是雙方都有好處
可是目前遇到一個問題
聽說父母一年只可以給子女一定金額的錢
超過的部份就要算贈與稅了
所以如果房子要掛我自己的名字
政府會認為我目前還沒有辦法賺那麼多錢
而查到這筆錢是由我父母出的
因此想請教有經驗的前輩們
遇到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呢?
目前的打算是還是跟銀行借
只是每年從父母那邊多借一點錢來還
來避開贈與稅
不過這樣子有些利息錢就會被銀行賺走了
實在沒有很想要這樣子做
還是說可以先用父母的名字買
等到之後要結婚時再過戶給我們
這樣子會被課稅嗎?
過1~2年國稅局就會要他們補贈與稅,
但是只要你有定期定額還你父母錢, 你父母就可以自己做一份借據(跟利息計算還款方法), 附上每月還款的銀行轉帳證明.
說明僅僅是借貸, 而非贈與. 就不用繳贈與稅! (但是這筆項目會被國稅局定期追蹤, 每年都得附上證明)
所以要盡量用銀行轉帳或匯款, 提不出資金流證明的金錢交易一樣會被課稅!
目前贈與免稅額是110萬, 所以每年還可請你父母再多匯此筆金額到你的帳戶,
父跟母可各匯110萬, 也就是加總你戶頭會多220萬, 但他們就不能匯錢給其他親人囉!
110萬是一人一年可贈與他人的總額度,超出即課稅, 快要改成220萬額度了,但還沒實施.
到最後你戶頭錢累計超過借款加利息, 就可以一次匯還給你父母,
再把轉帳明細及借據還款結清寄給國稅局,早點結清就不用再每年追蹤了!
至於之後要怎麼算錢就是你的家務事了!
或是用妳父母的名字先買房, 每年在過戶幾分之幾給你也行(就是用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課稅額來算贈與金額)
但這樣會多花代書費用,土地增值稅跟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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