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然消基會和立委的出發點都是為民眾立法強制利率上限,房屋的公設偏高和建商偷公設嚴重的情形
是不是更應該限制呢?還是利委本身就是建商~~大家一起串連有沒有用呢?
ccd_hci wrote:
看自己拉...如...(恕刪)
這個似乎也不需要您這麼擔心
東西做出來賣相不好 沒人買 就會改進
再說了 每個價位的產品都有他的消費群
以目前台灣的經濟情況 如果有給每個消費群可以接受的產品也是不錯的
至於您提到的只是你自己的想法 也許很多人可以接受某些不方便的部份
還有不要用十幾年前的印象套用到現在
就算現再回覆去蓋十幾年前的房子 也沒人會用那時候的建材吧
除非有人喜歡復古....
ccd_hci wrote:
看自己拉...如果有建商..蓋30年前的那一種公寓.房子...你會買嗎??
只有樓梯+沒有停車場+機車位+外牆小塊5X3磁磚..你會買??
有人規定蓋公寓就一定要用老舊的建材嗎?公寓就不能挖地下室來停車嗎?你馬幫幫忙
別忘了你的停車位也是用錢買的或抽籤的,建商並沒有白送你汽機車停車位
ccd_hci wrote:
沒有管理員---你會買??
天天追黃色的少女祈禱你會買??
路很小只能走路進入的小巷子-你會買??
我只能說這些便利都是你每個月繳的管理費弄出來的,
公寓真要弄的話也可以大家繳管理費請保全來巡邏,垃圾集中在一個地方,每月找清潔公司來打掃
ccd_hci wrote:
目前30坪--公設25%=一坪40 =太貴--公設太多
你的目標30坪--公設0=一坪萬50萬-你要不要買??
現在房子真的蓋的很美..如果要我回去住一般大樓...真的買不下去(恕刪)
30坪公設25%=實坪22.5,賣1200萬
30坪公設0%=實坪30,賣1500萬
多出300萬但你的室內空間多出7.5坪,你確定真的大家都不要?
很多民代的本業都是建商.第四台業者來的,我想要這些人來立法減少自己的利益,難上加難啊,只能說台灣的貪腐比大陸高不是空穴來風的
如果立法規定只能用實坪計價,搞不好建商在競爭下會將公共娛樂設施當成促銷賣點,有什麼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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