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ome wrote:如果物件的開價明顯低於市價,房仲本來就有義務告知客戶,怎麼還可以趁機賺差價呢?這樣的仲介真的就跟金光黨沒有兩樣...只是人總是會被自己的貪念吞食,錢怎樣來就怎樣去...房市反轉,剛好可以讓很多投機的人得到教訓......(恕刪) 這時候應該有"知名"仲介來置入性行銷一下,要慎選有知名度的,最好還要有上市櫃...才有保障...才不會有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