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我想請問一下我的情況該怎麼辦我日前買了一間房子255萬 但是我只付了30萬頭期款 啥就都沒有了 所以我想要貸款280 但是現在的青年貸款沒那麼的額度 所以我就用我爸爸的房子去貸款 一定可以貸到280 我朋友給我的利率 前二年不講了第三年1.68因為我本來想說 如果青年方案沒有過的話就直接用我朋友的利率比較便宜那我陷在就在等我的青年方案有沒有過但是他有一條規定說需要申請日前二年內購置且需要貸款者~~那我現在是不是說 一定要把我的這間房子那去貸款才可以扶何資格呢???那我不就變成我的房子大概可以代到200萬(銀行) 其他的給我朋友那一間貸(他們今年沒承辦)呢??請各位大哥給我一點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