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onypan66 wrote:
可以看出來,家庭所得的可支配收入要達到149.5萬才能排進前20%
而且這是可支配所得唷
已經扣除所得稅、勞健保、福利金等等到手的金額,才叫做可支配所得
等於夫妻雙方,各自要稅前年薪80萬
這樣一年的可支配所得才會大致等於149.5萬
沒有這個數要買房,只能靠節約或兼差打工了
以目前的房價來講,所得即使是這個數字,買房還是吃力,
當然如果你講貸款20年、30年的那就另外一回事了。

現在的年輕人真的太愛慕虛榮了,竟然不願承認自己的故鄉,唾棄自己的出生地。
俗話說:子不嫌母醜,狗不嫌家貧,怎麼忍心讓自己的家鄉廢校廢村廢光光。

寧願攜家帶眷北漂租房子,也不願意回到自己的故鄉,就算月底吃土照樣要北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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