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歸路也得停、看、聽 wrote:
這大概是2021年我看過最奴的發言了
我就問你一個
你公設怎麼檢驗坪數????
車位坪數也包含公設哦,你怎麼檢驗?
你買40幾坪的房子,裡面多少成是公設?3、5成吧?
3、5成的付出去的錢你根本無從檢驗,還做什麼功課?
最奴的發言?
所以你就是不做功課就坐想天上資料掉下來的吧?
說實在話
公設我實在無法檢驗坪數
所以我只能選擇信譽良好的建商買房子。
但至少我從契約書我可以知道我的實坪、公設坪、車位坪是多少
公設有那些東西我也是清清楚楚
現在的建案這些東西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只有不做功課的人連契約書都懶得看
話說回來,我也問你一個
換成實坪制,請問你怎檢驗公設坪數?
換成實坪制後公設坪就跟你無關了嗎?
建商蓋公設的錢可也都是灌到你買的房價內的啊!
你還是一樣花錢買了那些公設,只是錢灌在實坪的坪價內而已你不懂嗎?
所以你就是那個以為現制一坪30萬改成實坪制後還是一坪30萬的阿呆?
我不知道如果改制後契約書內還看不看得到我的實坪、公設坪、車位坪是多少
如果公設坪不記載了
你不是就更不知道你付出那些所謂買公設錢到底是買了多少東西、啥東西了不是嗎?
請問35~40年前的大樓公設比有超過20%嗎?
看了北市的幾間套房,公設比都超過~
凌霄大樓 30%
崇福大廈 36%
台北市大同區歸綏街 36%
看屋齡找低公設宅 公設比大調查 文內提到的似乎不適用於上述建案
一、專有部分:分主建物、附屬建物
1.主建物:有屋頂有地板有牆壁包圍的空間,所有權人(在不違法的情形下)想幹啥就幹啥的空間。
2.附屬建物分陽臺及雨遮,陽台有頂蓋有地板但沒牆壁,雨遮就是一塊擋雨僅可給小鳥站的板。
二、共有部分:粗分為大公及小公
1.大公(供全體住戶共同使用,而由全體住戶共同分擔的公共設施部分):
管理室、一樓大廳、配電室、台電受電室、發電機械房、空調室、屋頂突出物、蓄水池、水箱水塔、電梯間(若社區只有單一棟大樓)、交誼聽、會議室、運動三溫暖室等等。
2.小公(供部分特定住戶群共同使用,而由該特定住戶群共同分擔的公共設施部分):
社區某一棟大樓的電梯間(每一棟空間設計可能不盡相同),大樓某一樓層的樓梯間、通道、走廊、門廊、停車位及停車場的車道等等。
三、停車位:
大部分位於地下室,但因為停車位範圍粗分為「停車格內空間」及「車道」,而地下室除車位外又常有化糞池、機電箱、垃圾貯存場、機械房、水箱、地下室蓄水池、變電室、走道、通道、防空避難室等公共設施,全體住戶都有直接或間接使用地下室的必要,所以要準確區分何部分屬專有、何部分屬共有會有點困難。實務上就算沒買停車位的住戶也被建商分配到車道面積。
綜上,除地下室的車位及公設的面積比較難拆算以外,其他部分的面積理論上都可以算得清清楚楚,而可以弄清楚的東西,卻故意弄不清楚,通常就是不清楚時,有某方可以魚目混珠獲得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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