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租金下降沒差很多,且您也可以接受的話,我想您真的可以考慮一下降租!至於簽約原本是一年簽,也可以討論是否變兩年簽。租房子這年頭好租客真的不好找,電視也報導很多租一堆爛房客,走前房子弄爛的跟什麼一樣,到頭來房東還不是要花錢翻修!如果您覺得房客品性良好,單純,其實降一些租金也真的沒關係!寧可長遠穩定收入也不要空屋沒人租,這不是房東基本守則嗎?!哈
Jojoba323 wrote:你不缺錢,就降啊⋯⋯我家就這樣,租久一點的會給他降一些。這年頭好房客也不好找。⋯...(恕刪) Yorkhung001 wrote:看房客如果住很久了 又好溝通 準時繳費 維持整潔基本上 我是願意的好房客不好找...(恕刪) jackey chang wrote:好房客難找阿降一點 也 OK的難到你要找吸毒或8+9的嗎...(恕刪) +1
我也是房東 房子在台北內湖我覺得 你可以抱著如果這是個好房客 何必為了一點小錢去換其他有風險房客甚至租不出去幾個月中壢不比台北 不是很多租客 你不租 還有別人可以出租所以我覺得 彼此討論 但我覺得補貼金額應該除以二給他降一點點意思意思
cc777888 wrote:因為房客近期問我可以申請租屋補貼嗎?因為當初簽約時他都沒有提到,我是跟他說不行,他就說他不申請了,但他說小孩大了負擔越來越重,想找我談談如果不能申請,那可以雙方各退一步,他不申請然後我降一些租金嗎?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們,因為我租出去的價錢是照附近的行情租的,並沒有租貴,...(恕刪) 您好,如依照現行法令規定,"房客是有權利申請減稅與租屋補貼",而且不須房東的同意,當然房東的租金收入,勢必被追繳所得稅。當然房客如這麼幹,勢必造成房東房客關係間的緊張。有的房東會先跟房客口頭溝通好,不報稅,不申請租屋補貼 (但無法強制寫入合約,寫入是違法,無效),房租會比行情低一點。大家互信就是了。您只是給了行情價,通常租屋者,收入多半是比較弱勢,若是好房客,又有續租的打算,你降點租金其實也沒什麼不好,好房客也是不好找的。當然,為避免降了租金,新約也簽了,房客還是去申請減稅與租屋補貼,那您可一點辦法也沒有。或許你可以看看,合約上租金不降,您在某月就少收多少租金,當作幫忙房客貼補一下。房東平常就該廣結善緣,房客若正常使用房屋內設備或電器,若有故障或損害,要立即維修或更換。給人家好用的東西,而非讓房客自己解決。這樣房東,房客關係打好,很多事情自然好商量,也會長久穩定。
還是好好試算一下讓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的方式吧。因為政府補助3-4千。所以B合約可以打1萬就好。房東的租金收入一萬內又是免稅。所以只有房屋稅跟地價稅可能稍微增高。增高的部分跟房客收取就可以了。這樣對房客來說還是划算。政府的補助很好用不要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