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ppytimes wrote:
上段文章說了,我佈好了棋局,等待著拍賣的結果到來,我是1/2的共有人,我只有一個競爭對手,就是目前正在坐牢的那位角頭,但他坐牢已逾6年,常理推測,他來競標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也就是說,我沒有任何競爭對手,我只需要靜靜地等待1拍、2拍、3拍、4拍,都沒人標,我就4拍底價出手,有任何一人競標,只要不是那位角頭來標,我都可以行使優先購買權以他得標的價錢買下來。
4拍當天,我好整以瑕的來到法院的投標室,當天投標案件不多,人也不太多,大概還不到12人,有沒有人要標我這間我也看不出來,我很早就寫了底價加1000元的價錢標單,投進了開標箱裡。
噹噹!開標結果出爐,二人投標,而我落標。我比另一得標者少了16萬餘元。
可惜,最好的結果沒發生,但這樣的結果,其實也很不錯了。所有開標案件結束,我緩步的走向該得標男子:「吳先生,你好。」
『你好,什麼事嗎?』他有點驚訝的回。
「我是你得標這間房子的共有人X先生。」
『你也來標啊?那我買不到這間房子了。』
敢標類似這種案子的,都是像我這樣的投資客,遊戲規則大家都清楚,該我的..終究還是我的,開標前就已注定了結果。
未完待續....。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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