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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16萬棟繼承專家:房市面臨基本盤崩壞


tzongtlin wrote:
這篇說的是真的!前...(恕刪)


老公寓有人買是因為賭可以都更或沒有公設比,
可以住新的大樓, 有公設, 有管理, 誰會想住沒電梯沒車位的老公寓

HMS0519 wrote:
噓... 大大這樣...(恕刪)


對不起喔

我以為透天厝 是要算棟的....
shadowjon wrote:
房價會高就是你這種...(恕刪)


我不想買啊...

老一輩 就愛買房啊....


要結婚就要有一間房 這種觀念 我也不知道哪來的...


他就要買給我 我有甚麼辦法.....

如果要花自己賺的薪水買

林北 才不幹!!



是說2008年以前的高雄房子 便宜到靠北 美術館附近一坪10萬以下~有些甚至5萬,6萬

是真的也不用想太多就可以成家就是了.............


房市有這麼慘歐

連"繼承"這個理由都可以拿來說嘴

沒有買不起的房子 只有買不起的價格
treasure1314 wrote:
對不起喔
我以為透天厝 是要算棟的...

沒必要對不起,這樣說也可以。
不是都說"獨棟透天",沒有人說"獨間透天"吧。

今天不是因為用詞不對,而是因為您說了"繼承"的好話,斷了太多人最後的安慰。包括我也是剛買了房子。
如果單戶房產價值超過1200W-1300W的話
如果想省遺產稅
還是建議早早規劃
用"親屬買賣" (一般北市可用行情6-7成)讓之後的繼承者用購買
轉移不動產至未來的繼承者名下
動產再轉移回未來的繼承者名下 也容易得多
不過房子少或價值不高或繼承者多的話 就不適用了
toocck wrote:
那就倒楣銀行.一樣全...(恕刪)


就是因為要全民買單
不然政府幹嘛延長寬限期
幹嘛不調漲利率?
美金定存3.X%錢不會外流?
大陸都把錢鎖死再國內

建商投資拿的不超過10%倒就跑路而已
其它都是銀行要承擔,也就是人民
房價跌了,也沒多少人敢買
因為連工作有沒有都不知

有些風險就你知我知就政府不知
所以最近看到新聞10年前倒閉的建商
捲土重來,還是一樣再騙錢
還有都更戶也有可能被騙
剛好家裡這陣子要都更
看到現在的景氣怎麼敢簽約
一大堆遊走法律邊緣的政府都沒再管

如果有機會要送小孩到東南亞比較實際
台灣就是老了回來享用健保的好
看看長期旅居國外的也是只回來看病
tzongtlin wrote:
這篇說的是真的!前...(恕刪)



這張圖就說明了,有沒有得繼承要看運,繼承哪裡的物件更是運。

上排的台北市權狀(假設是蛋黃區)一張可以抵三張新北市權狀。

同樣一張新北也能抵三張桃園,更可能抵個十幾張基隆,數十張屏東之類的...

到底繼承是基本盤的崩壞呢,還是城鄉差距越來越大?我覺得是後者。

要是兄弟姐妹親戚多,那種個繼承1/10的案件就不說了,光要賣就要蓋幾個章?

絕對有人擺不平,要是在窮鄉僻壤的,大概也懶得爭產了吧?

這種台語稱作:祖公屎,可以是香的,也可能臭到你不想擦.....




小班123 wrote:
老公寓有人買是因為...(恕刪)


根據實價登錄網站,住家附近的公寓每坪價格為38.8萬,大樓為54.5萬,



我們製表比較一下公寓與大樓物件,再來討論大多數人會選擇甚麼物件
假設住家附近有一個扣掉公設比30%與車位10P,與我公寓一模一樣大小的大樓物件,車位10P價格180萬,可得下面表格

公寓 附近大樓
坪數(P) 28.9946 51.42
每坪單價(萬) 38.8 54.5
車位坪數(估計) 0 10
車位價格(估計) 0 180
公設比(%) 0 30%
實際坪數(P) 28.99 28.99
總價(萬) 1124.99 1892.39
差價(萬) 767.4
電梯
管理費(萬/月) 0 0.3
頂樓加蓋收租(千/月) 28 0
換屋貸款20年,貸款利率2%,每月繳款(千,估計)
0 38.37


從表格看如果附近有一樣扣掉公設30%與車位後,與原公寓一樣大小附車位的大樓物件,那我換屋後假設房貸20年、利率2%,每個月本利攤還需付貸款38.67K,而目前公寓頂樓加蓋可收28K的房租

也就是說若我換屋後,不但每個月不再有28000元房租收租,還要自己從薪水拿出38670元來付貸款與大樓管理費!
那一來一往每個月的現金流將為-66670元

聰明如你會評估目前養妻女負擔大,如果還要換屋,薪水能否再負擔這66670的差價吧?

107年我的扣繳憑單如下,自認無法再增加目前養家開銷以外的其它負擔


誰都愛住大樓,看起來像豪宅,人客拜訪氣派有面子,搭電梯不用爬樓梯,有人管理收發信件,我嘛愛住!
貴啊!誰住得起?
沒有100%完美的物件,要能包容接受物件的缺陷
這個公寓要爬樓梯很累,破舊沒大樓氣派,可是他是會帶財讓你每月收租28000元,還不用負擔貸款的物件!
你要不要?

而且這是一個罹患肺癌的媽媽生前留給自己孩子組的家庭妻小最後的棲身之處,也是我們的起家厝,這裡有與媽媽共同生活的回憶
就算我有能力換屋也不會換

如果是你繼承,請問你還會換屋嗎?

mask0704 wrote:
同居人就是事實婚姻...
不然現在吵著結婚的同性伴侶...吵屁啊..
以前張國榮死掉..同居人不就分了一半?

你是香港人?
這裡說的是台灣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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