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丸俠 wrote:
因為他拋棄 爺爺 ...(恕刪)
沒錯,一碼歸一碼,
爺爺你們照顧,提出證據來,打官司看看能不能讓伯父分攤照顧費用.
你們這一房住了伯父的房子2.30年,除非當初白紙黑字載明無償借用,
不然伯父也可以要你們按市價繳清租金.
至於房子,住再久也不會是你的.除非你能夠從堂哥手上買過來.
現在已經不是以前那一種佔久了就是你的,請你搬遷還得補償你的年代了.
如果堂哥狠一點直接賣掉拿錢走人,
連跟你談都不用,你就得被新屋主趕出來了.
會跟你談就是想看看你要不要買下來,價格或許有商量.
清官難斷家務事, 房地所有權在別人手上,怎樣你們都沒贏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