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ianku wrote:
蛋黃區3房2廳+車位+高級裝潢,5年屋以內,300-400萬才算是居住正義。
錯了這根本解決不了問題 只是惡性循環而以
房地產和土地根本不應該私有化
就算跌到你想買的價位
20年後代又會說我們這代 壟斷土地導致你當初買的400萬變成4000萬
100%的住宅應該都成為社會住宅 國家再用建築物折舊成本租金市價的1/10租給人民
房地產不應該有任何超額利潤 甚至是正常利潤 因為這是一種經濟地租
房地產不是一種生產性投資
這可以減少浪費把資金用於投資於製造業和實體經濟
就跟橋梁和道路基礎建設和自來水公司一樣 不應該被私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