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

思想實驗●政府該把全台北低於6層的房子全拆掉

我是台北人 我不能接受中南部來台北工作就可以低價購買台北的房子

我也是辛苦賺錢在還房貸 為什麼中南部來工作就可以低價買

abc003 wrote:
做一個思想實驗:如...(恕刪)


玩大富翁
阿公鐵蛋 wrote:
可是看以前的相關的新聞,建商說,為了公平起見,要用抽籤的,
一樓店面剛剛好全都變成建商的。
如果你有一棟四層樓透天,共100坪。
一樓開店做個小生意,現在說要都更。
一樓店面變成建商的,四層樓分成四個單位,一個家分作四份,分散各棟。
然後呢.....公設,抓他個30趴好了,實住變成70坪。
透天...通常還會頂樓加蓋,實住至少120坪,現縮水至70坪。
再來...房屋稅,都更完,房屋稅大漲。
更不用說以前不用繳的管理費、公共用電等等
1.實住面積從120坪縮水至70坪
2.維生店面沒了
3.房屋稅大幅增加
4.每個月管理費、公共用電等等
你會都更嗎?


樓上說了有1樓就還他1樓店面 實坪1坪換1坪(不含公設)新換舊都是賺的

原住戶居住來講是一樣大小 舊房子還變新了


但是也不能多拿1戶換2戶對社會來講是不公平的非居住正義

那些是私人強佔社會資源壟斷土地 才想要壟斷土地有比較大的土地持份(違反平均地權憲法)

至於房產稅應該要支持 日本 美國 歐洲都有房產稅房價所得比才比較低

可以避免炒房收經濟地租有利可圖




覺得政府要公廳太麻煩 就是一堆既得利益者
希望程序可以簡化一下直接拆了


2017-11-23 23:52聯合報
行政院昨天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未來只要仍有不同意戶,地方政府必須依法強制舉辦聽證會,且須在六十天內協調拆除有關事項,之後可代為拆遷;圖為永和房地產景觀。本報資料照
行政院昨天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針對不同意戶設置四層處理機制。未來立法院修法後,都更案經過地方政府的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與都更審議委員會審議,只要仍有不同意戶,地方政府必須依法強制舉辦聽證會,且須在六十天內協調拆除有關事項,之後即可代為拆遷。

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此案對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政策、實現居住正義和產業經濟發展,都有重大意義。

草案針對都更不同意戶處理增設的四層處理機制,第一層,未來地方政府都要擬定都市更新計畫劃定都市更新地區,並送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通過,如果是自行劃設更新單元,也要送都市計畫審議,避免惡意圈地的情況。

第二層,都更計畫要繼續送到地方政府的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理;第三層,針對有爭議的都更案件,地方政府須強制辦理聽證程序。

若經前面三道程序仍無法解決爭議,政府基於公共利益維護,最後一層機制可代為拆遷,但地方政府強制拆除前,須在六十天內協調拆除日期、方式、安置計畫等與拆除有關的事項。不同意戶也可尋求司法的行政救濟。

賴清德指出,根據內政部統計,目前台灣計有八百五十餘萬戶住宅,屋齡超過卅年以上者接近四百萬戶,約佔總數的一半,顯示國內現有建物大多已逐漸老化,防災、抗震等能力均不足,加速都市更新有其必要性及急迫性。

內政部指出,這次修法從「解決實務困境」、「強化程序正義」、「健全重要機制」等三大面向,落實都更推動。透過修法將「獎勵明確化」,訂定建築容積獎勵項目、額度、計算方式及申請條件;並增訂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可公開評選民間都更事業機構進行都更等。

內政部也說,強制拆除或遷移權利變換範圍內不同意戶,是完成都市更新事業的最終措施,主管機關既已做成強制參與的行政處分,即負有擔保計畫完成的義務來協助推動。

我在想看樓主的論點能撐多久,沒想到居然可以硬撐到下午
這種激進的觀念先不論土地所有權問題(憲法也規定人民的生命財產應予保障)
一塊地變成一間房,人民不動產價值減損政府要負責嗎?

再來就是房子要拆要蓋,誰來拆誰來蓋?
這個過程如何遴選?工程款由誰付錢?
如果這不叫圖利他人,那什麼才叫圖利他人?
事情演變成圖利特定建商您想還執行得下去嗎?
你沒有房子你沒有房子你沒有房子
大家先別急著否定
這個概念很好
只要配套與法規跟著改
沒有圖利誰的問題
房價高低、都是市場決定的
如果:
1.都更地主因為新的法規,室內分回面積不減反增?一樓地主照樣分回一樓? 有什麼不好?

2. 容積大增等於圖利建商?
不一定
我提到法規改變,容積增加還必須回饋政府與地主,而且能蓋更高樓代表造價也會高很多,容積增加後土地成本勢必更高⋯⋯總總成本增加對建商而言未必算圖利

3. 當容積增加後,等於房屋供給也增加,伴隨著更多政府的社會住宅釋出,供多應少的情況反而是下修穩定房價上漲的方法,建商帳面上存貨暴增卻愈來愈難去化⋯⋯不至於再跟進搶地搶建

我比較擔心的只是都市景觀的問題與財團壟斷

概念出來⋯⋯細節與技術性問題可以討論著墨
johnny1982 wrote:
我是台北人 我不能接受中南部來台北工作就可以低價購買台北的房子
我也是辛苦賺錢在還房貸 為什麼中南部來工作就可以低價買


房貸就是繳給買低賣高的投機者和銀行

他不是投資於實體經濟和生產力

對投資生產力來講一點幫助也沒有 完全是社會資源浪費

經濟學家的老笑話 房子的價值是用來投資的價值以外空無一物

就像一個關於經濟學家的答案的老笑話所說的那樣,對新房子的需求常常部分或全部是對一種資產的需求,一種對把錢放在銀行或購買證券的替代方案的需求,因此它既不是(生產性)投資支出也不是消費支出。

他不是投資工廠 交通 機器設備 農業 投資科技等擴大社會生產力 只是虛擬經濟泡沫

房價和地租根據李嘉圖的理論就只是吸乾實體經濟的吸血蟲而已


觀念不錯
但是要落實必須考慮到:

1.安置問題
若是原地重建 , 居民過渡期(新屋的建設期) 的安置配套?

2.所有權劃分的問題:
都更時就懷孕, 房子蓋到一半, 生了一對雙胞胎
可以多分2戶嗎?

3.意願問題:
誰要給你做實驗? 身家安全風險給你玩?

好的觀念, 絕對有機會實行
先做出實驗, 有了示範效果
實踐的機會就更高更快

支持樓主年底參選縣市長!





.

abc003 wrote:
做一個思想實驗:如...(恕刪)


一戶換一戶肯定不夠,現在都要收管理費了‧還有原來的坪數‧跟原先的公設比又不同‧

加蓋多出來的坪數要如何分配‧這些公權力可以妥善的安排,原住戶才有意願跟進阿‧

光是一戶換一戶那有誘因啊?

https://hiveos.farm?ref=693615 推薦碼,使用後會有10美金‧
人生選項不是一定要買房

可以搭帳篷、租房子、睡公園.....

多重選擇
  • 2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