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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雨遮 只算室內面積

ryanku wrote:
很多人都說現在登記制度(政府沒甚麼虛坪制這種東西)建商可以上下其手大賺利益, 但公設比是公開的, 權狀面積是透明資訊下, 有人有建商還能上下其手, 欺騙買家的案例嗎?


清楚的永遠知道枚角在哪?不清楚的被話術欺騙的也不少,谷歌或01上皆有

ryanku wrote:
現在低公設比通常只是選項, 卻不是必要, 也不是市場主流

這就是虛坪制下利益最大化的結果。

永慶資料:12樓以上合法規公設比只要20~28%,
建物總面積越大,越接近20%,
總面積0.1%當垃圾室夠大了吧,別追垃圾車了。

ryanku wrote:
不透明就會有鬼, 不登記下就不透明

主版本文中這部分沒有提到,
但若與國際接軌,
其它部分是登記在大樓手中(可能是管委會非個人),
公設登記在自己名下和大樓管委會名下有差嗎?
有,部分住戶爽度不同,對建商也是「不爽度不同」,
還有還是老話一句,
實坪制建商的設計一定和現有制度下不同。
若與國際接軌才知誰在裸泳。

這就是枚角,別說實坪制與現有制度相同,不然你以為建商反對什麼
dallasoriginal wrote:
迷糊仗又來了大家都...(恕刪)
ryanku wrote:
我當然清楚你們真正的訴求是, 我只要買室內面積, 其他通通都要有, 而且政府要立法要建商要免費提供, 這才是很多人要的, 但你們相信台灣建商會這麼佛心嗎?? 不透明就會有鬼, 不登記下就不透明, 那建商能怎麼搞?? 只能等看看囉!..(恕刪)



你不清楚,
講實坪的人什麼時候說過其他通通要有..
要室內面積正確,外面的能用就好

什麼叫能用就好...
健身房,游泳池這些不需要有,

大廳不需要義大利磁磚, 不需要大到可以開party
從地下室搭電梯的次數會遠高於走大廳



建商當然不會佛心, 所以才要法規修定,
修定還是可以搞, 你沒聽過一切合法嗎??
那不是你跟我能碰到的境界,
休閒用 wrote:
清楚的永遠知道枚角在哪?不清楚的被話術欺騙的也不少,谷歌或01上皆有

說穿了就是想不想去懂面積分拆的部分而已, 但如果大大認為買一間動輒百萬千萬的房子, 消費者不需懂這麼多, 事後發現不利於自己就是被騙, 那我尊重大大的見解

休閒用 wrote:
永慶資料:12樓以上合法規公設比只要20~28%,
建物總面積越大,越接近20%,
總面積0.1%當垃圾室夠大了吧,別追垃圾車了。
...(恕刪)


同一篇資料說的
"參考永慶房仲集團資料按樓層別探討,五樓以下公設比5%以下、五至七樓5%至12%、八至十二樓12%至20%、十二樓以上20%至28%,至於有開放空間連棟式集合住宅則約30%較為合理

大大真想了解, 建議多去看看現在低公設比房子, 我看過12樓, 大約25%公設比的案子, 就是像是傳統公寓加一個電梯, 一樓一個角落坐保全而已, 也是要等垃圾車, 如果如大大說的環保室只占0.1%下, 現有制度的低公設比建案都沒有了, 改變登記制度後, 怕是還是要追垃圾車

至於國際接軌? 現看政府打算怎麼做吧! 目前的資訊都是只在登記制度上打轉

PS:我說的低公設比建案, 因機車位不足, 做出騎樓給住戶停機車, 這部份也是不屬於法規的公設, 如果這案在國際接軌制度下, 可能連騎樓都沒有, 機車只能找其他地方停, 對別人是好是壞, 我不知道, 但我不會選這樣的建案

休閒用 wrote:
你以為建商反對什麼...(恕刪)

因為要改變, 改變就是成本, 改變就是充滿變數, 除非有明顯的利益, 不然建商賺的好好的, 自然希望能不變就不變
ryanku wrote:
說穿了就是想不想去懂面積分拆的部分而已, 但如果你認為買一間動輒百萬千萬的房子, 消費者不需懂這麼多, 發現不如自己預期就是被騙, 那我尊重你


在制度建全的國家要有預防機制去把關。

在面積上灌水就是灌水,還那麼多說詞,
連不屬於建物面積的面積都要來計算,就只是製造灰色空間而已
papasi wrote:
要室內面積正確,外面的能用就好

什麼叫能用就好...
健身房,游泳池這些不需要有,

大廳不需要義大利磁磚, 不需要大到可以開party
從地下室搭電梯的次數會遠高於走大廳...(恕刪)


現在就有這種案子, 但不多, 卻不是市場主流, 所以我認為比較像是我推論的那樣, 公設要有, 且要免費, 如果大大認為大家真的只要能用就好, 那我尊重你的看法, 畢竟我也只有依據現狀去推論

休閒用 wrote:
市場上已有建商「開...(恕刪)



是啊

那單價或總價有沒有被抬得比較高?



左上勾拳 wrote:
既然總價都一樣不變……雨遮登不登記都沒差……那建商還反對個屁……反對個屁……反對個屁喔!




如果都沒差,根本不用反對!

我的老婆有一句名言

說出口的話都會騙人,但實際上的行為很難騙人。

一個都沒差的東西,不會有人有力氣出來反對,因為都沒差不是嗎?

重點就是利益受損了,才會抗議。


所以實際反對是「真的」,也因此「總價都一樣不變、都沒差」這種話術肯定是「假的」....
嘘は真実の影!
ryanku wrote:
至於有開放空間連棟式集合住宅則約30%較為合理。


兩棟大樓中間有類遮雨棚的設計,
類遮雨棚上方是空的,當然吃公設比例,是否比較常見於豪宅設計,
(大致上看不見天空的公共空間都可以算公設。)

一般12樓以上大樓還是以20~28%為主。

ryanku wrote:
環保室只占0.1%下

環保室幾個垃圾子車、冰箱、回收桶罷了,真的不占多大總面積空間比例
20年舊設計大多沒這規劃,
現代給垃圾吹冷氣這設計已是常態,
設不設計是當時的認知能力不同,不是公設比例問題

建商為什麼反對,官員為什麼要推
與國際接軌才知誰在裸泳。

ryanku wrote:
說詞反覆的是你, ...(恕刪)



目前雨遮公設都有登記 未來政府傾向不計價也不登記

清楚了嗎?

休閒用 wrote:
20年舊設計大多沒這規劃,
現代給垃圾吹冷氣這設計已是常態,
設不設計是當時的認知能力不同,不是公設比例問題...(恕刪)


我的例子是這幾年的新建案, 可不是20年舊設計, 我親戚買的
但這種案子不多, 其實想想, 新建案在法規要求下, 25%公設比只有這樣, 那再低於到20%的大樓會變成怎樣的案子?? 這是不是您們要的建案, 我不清楚, 但我個人是不會考慮這樣的建案的, 而從市場上主流不是這種低公設的案子來看, 想必也不是一般大眾想要的案子, 最後會變成怎樣? 只能等, 或許根本沒有人在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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