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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履保金剩20萬 夫妻怒潑漆房仲

q911043 wrote:
另外做生意舉凡你看到的服飾..餐飲等等....利潤都約3-5成

怎麼不抱怨路邊門店營業場所都是吸血蟲...推升物價幫兇?(恕刪)


並不針對某人,我年初買房曾經遇到仲介談到服務費,買方要收2%,詢問之下,還回應我說,政府規定買方收滿2% 賣方4%

oxox,還好我有先做功課,不過我也是聽聽而已,後來找其他仲介順利成交買賣。

路邊的服務業 利潤可能3-5成 可是你少考慮到店面租金水電支出問題 這些很容易轉嫁消費者身上。
平民要知法,法律人玩法,自己則需知法律下的細節,避免一無所有,
Ray 雷 wrote:
賣方急需用錢已經拿了...(恕刪)
我們最近才買房~ 也是看的很緊,成交後我跟銷售房仲 (服務人員很好,服務我們近一年) 說:" 最後你們還是掌控買賣雙方成交的鑰匙 (也開玩笑說幕後黑手),除非簽約才會安排買賣雙方洽談“。 我們很幸運遇到這個服務人員,也很幸運他的店長願意聽他建議,讓整個交易變得有“”智慧”“ (雖然賣方房仲代表很爛)~ 看房期間我們也遇到不給你時間看內容的房仲~ 但無論如何,是自己要背貸款,簽名前本來就不要相信任何人,自己把內容看清楚再簽~ 但是還是有些人相信人性本善, 只能說小心再小心~
親身經歷:日前 永慶房屋-木柵直營店 也出一樣的狀況。
還好,當時於簽約中心的官方代書查核下,增定 "違約不罰條款",
內容是:買方經各家金融行庫審查皆不給予屋價8成貸款,賣方及仲介 不可向買方索取任何費用,
賣方必須無條件簽字解約原全退款(銀行放款人員,強烈叮嚀增定條款)。
永慶木柵店還派出 賣方業務員 到買方家門口疑似恐嚇、叫囂說:
現在都是恐龍法官,違約條款也不一定有用,買方還是拿出誠意(數十萬)來向賣方和解吧!
最後買方向總公司客服提出,不排除等法院仲裁 ,以及公開內容於各大媒體永慶無賴兩家店,
此案件才進行合約 解約無償。
其中仲介業者拖延和恐嚇背後目的是,雙家店業務員私下收入。
潑漆不對,只會讓人抓把柄,
這房仲有如訟棍,引買方夫妻入陷阱,藉機要求賠償賺一筆,
術業有專攻,買賣房屋的法律條文或政府法規,房仲比一般人清楚,
房仲的價值也在這裡:做好橋梁讓買、賣雙方都滿意,並且預先防止爭議,
現在搞得買方要潑漆,當房仲是不合格的。
貸款辦不下來,不一定是信用問題,
也有可能屋子的問題:屋況太差、氯離子太高、房屋在土壤液化區、房子不值貸那麼多錢、違建....等等。
買方還沒簽約時,賣方通常不會讓銀行來鑑屋,買方也不知道能辦幾成的貸款。
就說買賣家跟房仲的官司, 不會比互相的官司來得少吧 ...

房仲的功能未來完全可以用一個公開所有資訊的電子交易系統取代, 就跟現在股票買賣一樣, 根本不需要再經手房仲, 多此一舉, 只是多出一層詐騙空間而己.
cp0715 wrote:
親生經歷:日前 永慶房屋-木柵直營店 也出一樣的狀況。
還好,當時於簽約中心的官方代書查核下,增定 "違約不罰條款",
內容是:買方經各家金融行庫審查皆不給予屋價8成貸款,賣方及仲介 不可向買方索取任何費用,
賣方必須無條件簽字解約原全退款

任何的買賣契約都應該要公平對等

就這條款看起來保障的只有買家而已

畢竟簽約後賣家就不能將房子賣給其它人,而只能在限定期間內痴痴的等買家貸款

賣家願意簽是最好

但如果賣房子的人是你,你真的願意簽嗎
aggregate wrote:
任何的買賣契約都應該要公平對等

就這條款看起來保障的只有買家而已

畢竟簽約後賣家就不能將房子賣給其它人,而只能在限定期間內痴痴的等買家貸款

賣家願意簽是最好

但如果賣房子的人是你,你真的願意簽嗎


這種只有頭款要辦貸款的人都會想要加註,且應該要加註

賣方不想加註那就不要接受簽約就好,換個人賣

偶就遇過前個買家付斡旋後簽約想要加註貸款須保證八成核貸,但賣方不想等不同意就作罷,才輪到偶

稍微比較靠譜點的方式,簽約前可以先找多家銀行詢問,提供地址及相關基本條件,大概就知道可貸款額度
代書推薦的銀行幾乎問題不大,當然主要還是在貸款人信用,這麼好貸都貸不過,那真的不適合買房

偶自己賣房也遇過買方要加註貸款條款,我覺得根本沒差就同意加註,反正房子也是擺賣



簽約要加註什麼條款,一切都是兩造同意下才會
我賣房,買方還指定要洗衣機、雙人床墊,因偶的床墊是席夢思,就直接網路再叫一組幾千元(印象好像是兩千元包運)新的床墊留給他
洗衣機也是留一個專門洗腳踏墊的給他,搬走滾筒式

沒有什麼對賣方不公平的事,兩造同意就好




aggregate wrote:
任何的買賣契約都應...(恕刪)


當然不願意

會加註這種條款的買家都是來鬧的

看到這種買家 我理都不理

畢竟 連銀行信用都有問題 還學人家買房子?

以為是在買菜市場嗎?

當然是讓其他人去買

樓主那個案子明顯就是買家貸不出錢違約

找誰都沒用啊

還是乖乖和屋主坐下來談吧

個人信用本來就是要維護的 哪有銀行不借錢就去怪仲介的道理...

Johnny_depp wrote:
簽約要加註什麼條款,一切都是兩造同意下才會
我賣房,買方還指定要洗衣機、雙人床墊,因偶的床墊是席夢思,就直接網路再叫一組幾千元(印象好像是兩千元包運)新的床墊留給他
洗衣機也是留一個專門洗腳踏墊的給他,搬走滾筒式

沒有什麼對賣方不公平的事,兩造同意就好

(恕刪)


好賣家+1,我也覺得要先協調好,達成共識,畢竟這不是幾千元東西,
如果 我是賣房子的 我也會設身替買方想一下(畢竟我也曾貸款買過房),我願意簽
但是萬一不成交,酌收一下訂金幾萬元,畢竟也是要等待一段時間,
而幾萬元對買方來說,應該也是無傷大雅,這就是彼此雙方要去協調。
ps.房子不是說買賣 就能買賣掉,都是需要時間去成交,萬一不成交,房子還是我的,價金還是買方的,大概只損失幾萬元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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