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蒸日上,日上蒸蒸 wrote:
您肯定有做錯什麼了
不爭論
謝謝分享
買房差額660萬 跟親友借? 當然第1個先查您, 太怪了
跟銀行借不就沒事了 牽扯太多
那是國稅局的新聞稿,我是向銀行貸款的,詳細情形前一樓有說明,
我的狀況也許不見得適用所有人,
但我還是得說,這不是百分之百沒有問題的方式,想試的人最好算清楚,
若被追稅甚或被罰款,是否值得冒險嘗試…
fongg wrote:
上面的照片狀況我前...(恕刪) 於去年(2015)三月,順利完成買賣認定(820萬元)並以2014年贈與的方式直接扣除220萬。
剩餘價金600萬元則以25萬自付及575萬的貸款交付。
貸款於去年(2015)五月核貸,貸款下來後,
隔天即與父親前往銀行將其中220萬直接贈給我、另220萬贈與母親後轉贈給我,
我也隨即前往國稅局主動申報父母我間的三方免稅贈與。
去年(2015)十月,國稅局人員通知我,母親的贈與須課贈與稅,
幾日後收到相關繳款單與課稅理由新聞稿,
fongg wrote:
上面的照片狀況我前面...(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