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狀45P公設比30%,公設不是13.5P是無法算P
使用執照沒拿到就沒權狀,就不知權狀明細坪數
你說的車位3.5P並不是未來權狀的車位坪數
主建物的實際面積才重要
要確定你的家人入住沒問題
確定傢具睡床書桌擺設沒問題
權狀大小並不表示主建物面積是等比例大小
平面車位的實際長寬面積才重要
要確定你的車在此車位容易進出容易停放
同樣車位面積,可出現很多不同權狀車位坪數
我的是9.25P,右大樓7P,左大樓13P,前大樓11P,
以前買此屋時看各大樓權狀的車位坪數看到頭痛
有空請房仲帶你參訪新社區各新大樓的車位查證
法定停車位才重要
法定停車位的車號與面積登記在建物權狀的公設
法定停車位不可獨賣,必須跟著房屋一起買賣才行
獎勵停車位:麻煩糾紛多目前已經停辦廢除此車位
分管停車位:糾紛多,有位無權有權無位,能閃就閃
實際用途的公設設施才重要
權狀公設一堆,設施是虛華不實際的公設嗎
重點是1戶配1汽車位,1機車位,1腳踏車位
重點是平面配置1間冷凍儲餘櫃垃圾房
公設比才重要
E公設=A權狀-B主建物-C陽台-D車位
公設比= E / (A-D)
銀行鑑價是房屋公設比超過30%就不認列其價值
超過它,你的房貸額度降低,自備款請準備多一點
退休老人 wrote:
法定停車位的車號與面積登記在建物權狀的公設
車號與面積登記在建物權狀的公設?
退休老人 wrote:
法定停車位不可獨賣,必須跟著房屋一起買賣才行
只有n年前一段時期的房子,是這樣。除此之外都可以賣。
目前的制度是,只能賣給相同建號的區分所有權人
退休老人 wrote:
獎勵停車位:麻煩糾紛多目前已經停辦廢除此車位
沒有癈除,只是落實需供不特定人(可收費)使用。
退休老人 wrote:
分管停車位:糾紛多,有位無權有權無位,能閃就閃
現在都是採用分管協議,不論法定,獎停都是採用分管協議來區分使用權。
不知有位無權是何意?(使用權不是權嗎),有權無位就更不懂了。
不管如何,現在你要閃分管,那就不要買車位了。
sunyearhuang wrote:
車號與面積登記在建...(恕刪)
想了解停車位登記方式及範例,查地政事務所網址
http://goo.gl/cB6kGn
法定停車位-見地政所網址範例圖四--車位很貴
A)房屋所有權:房屋編號+房屋面積
--登記在地政所建務權狀的主要用途
B)車位所有權:車位編號+車位面積
--登記在同張權狀的公設(共用部份)
*此停車位不可獨賣,必須跟著房屋一起買賣才行
*此車位賣給同社區住戶取得地政所登記不容易
賣方權狀的車位公設需辦登記過戶給買方權狀
你也扯上房屋買賣交易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
分管停車位-爭議糾紛訴訟不斷--車位很便宜
A)車位編號--需查閱建商的分管協議書
B)車位面積--登記在地政所建務權狀的公設
買車位號碼--必需向賣方索取建商的分管協議書
買車位面積--賣方權狀車位公設過戶給買方權狀
分管協議書-必需報管委會登記蓋章才有法律效力
*此車位協議書須跟著房屋車位公設一起買賣才行
否則房屋(或車位)分開轉賣後必有法律訴訟糾紛
如有權狀公設無協議書-有車位面積但無車位號碼
如有協議書無權狀公設-有車位號碼但無車位面積
所以買賣前先查清楚取得法律憑證保障自己權益

退休老人 wrote:
想了解停車位登記方式及範例,查地政事務所網址
法定停車位,獎勵停車位,分管停車位,共用停車位
http://goo.gl/cB6kGn
停車位正確的區分是:法定,增設和奬勵。
第一次看到有人區分成"法定,分管,奬勵等等的
http://www.law119.com.tw/newdesign/comptaipei/personview.asp?kname=%A7%F5%A5%C3%B5M&ktop=%B6R%BD%E6%B0%B1%A8%AE%A6%EC%AA%BA%AAk%AB%DF%B6%B7%AA%BE&idno=5243&keywords=%B6R%BD%E6
分管協議是所有權人就共用部份取得處分,管理和使用的協議。和停車位的分類無關。
如果你的車位是共用(產權多人持分),不管法停或獎停或增停,都要有分管協議才能保障權利。
http://land.law119.com.tw/personcontent.asp?idno=4544&ktop=%AAk%A9w%B0%B1%A8%AE%A6%EC%B2%A3&keywords=&kname=
至於"分管協議書-必需報管委會登記蓋章才有法律效力",這也是第一次聽到...
除非原"分管協議"內容有這一條款,不然買賣應該不需經過管委會蓋章。
當然,基於社區管理需要,不管房子或車位移轉,應報備管委會,是正確的。(但和法律效力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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