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你已經開過價,如果屋主會回頭再找你談賣屋,就表示他已經接受900萬或接近900萬的價格了,壞在你卻反問他:那你要賣多少?
這時房東會以為你能夠接受加價,所以就給了一個他猜測你心中底價再多一點的價格,做為議價空間,
沒想到你跟本沒有要加價的意思
(你沒有要加價就不應該把發球權給對方)
導致房東沒有台階可下,因為這時如果他答應賣你900太沒面子
我覺得版主你缺乏談判技巧及洞悉人性的能力,才讓你錯過這個房子,不過如你所說,房子有暇疵當然還是不要買比較好,日後轉手不易
正確的談判方式應該是:
當房東回頭找你說想賣房子給你的時候,
有下列兩種說法
一是:是喔!好阿,那既然你會再找我那就是依我們之前跟你說的價錢嘍,什麼時候可以把約簽一簽? ,(這是比較穩妥速決的方式)
二是:雖然我現在還是有想要買,但是現在我手上現金變少了,我最多只能850跟你買 (再慢慢跟房東拉鋸,心中踩住880為底價)
然而,事到如今,你還是繼續租屋比較好,現在房租便宜,而且你們有老家,現金留在身上比較好
其實房東房子根本賣不出去了,除非他能夠忍受空屋成本他才有機會賣,房子租人根本沒辦法賣,有人住不但帶看不易,(仲介會覺得麻煩,如果有其他類似物件,一定會優先介紹別間)而且賣像也會比較差
所以這房子如果你們不買,房東根本只能繼續租你,但是這次續約你一定要先敘明不配合帶看,因為不想再被打擾,否則就不租了,誰租房子要一天到晚讓人打擾的,雖然他用苦肉計,但你如果覺得被打擾到了,就應該說出來,不需要勉強配合,如果最後你們還是搬走了,給一個小建議:下次租屋要一口氣租5~10年的長約,這樣房東才不能任意把房子收回去,如果你們住一段時候覺得房子不好想提早換,頂多賠一個月違約金而已,卻可以換來不用被房東趕來趕去的保障,畢竟搬家成本不見得比一個月租金便宜,又很累
先感謝這麼多大大提供寶貴的意見 真的很受用
這件事情算是今天有了定案
原因是因為2/21房東一日帶了兩個房仲帶看(第一個他有跟)
我父親則是在帶看前家人先帶出去 以免又影響情緒
正好看到房東 我就順勢跟房東提出我們的不方便之處
我也把底牌攤開了 因為像今天美好的假日 幾乎我的下午都被帶看影響
我跟房東說 如果要賣就給我們兩個月的時間搬家
這期間我們家決定不配合帶看 因為實在是有影響
若是想繼續租 請停止現在賣房
後來房東回去之後 過了一段時間打給我 說他太太決定要賣
所以希望我們兩個月之後能夠搬走 我也答應了也提醒他我不會再配合帶看
這個禮拜我運用有空的時間大概看了5-6間房子
發現現在房價真的下修幅度算大 昨天看了一間算是有名的社區大樓12樓
屋主3年前買(實價登錄)1400萬 房仲阿姨跟我透露屋主很急900左右就可以賣
哇現虧500萬 但是很可惜 我母親怕高 而且這間又是頂樓只好放棄
雖然要再搬 看見奶奶有點落寞 因為畢竟住了習慣 但是至少我明確知道了方向
所以這個月我會努力的看房 不管是租或是買 如果中壢地區的大大有認識也可以介紹給我噢(歡迎PM)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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