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算幸運,房屋公告五百多萬,土地價值分配到76%,房屋分配到14%。
房地合一通過後去年七月拿到使用執照的新屋。
沒有名目可轉移了,就是實價登錄跟課稅。
自住持有稅年年繳1.2%,商用3.6%,可折舊。 交屋買方繳契稅6%。
算你貸款20年繳完,3000萬房子貸七成,付出利息約600萬。
持有稅繳概算20%,600萬。
這樣背景下,繳完貸款已經虧了四成。
最近一堆不交屋原因就在此。 還沒計入房價下修的幅度,只要跌10%,就腰斬。
都更不可能,商業用的繳到死。
房子從儲蓄財轉為消耗財的時代來臨。
投資房地產賺錢以後都剩下高手了。
剩下服貿可以炒,觀光題材。 但這個變數不知道,台灣民主社會,票多的方向就是正義。
如果反對團體因為服貿會帶動房市一波漲勢而力堵服貿,沒過北市就確定掛了。
政策不改北市未來二十年都不會投資,往印度去了。
身為職業投資人的看法。
但主要是一個合理性的問題,比如說
要大幅調高房屋造價評定,要提高持有稅,
要奢侈稅,要限制貸款成數,要用這些手段
來平抑房價都可以,但是政府施政除了之前
早有規定與法律,民眾早就違法或違規,只是
政府還未舉發的情事之外(如違建),新的法律
都不該溯往處分才對,不然這種政府未免太
可怕了,今天贊成打房的也許幸災樂禍,但是
如果民眾默許政府這樣搞,我相信總有一天
一定會有一些政策無故傷到你.比如說,如果柯P
突然宣佈台北市即日起禁止通行摩托車,這時有個
年輕人才剛貸款買部摩托車想每天到台北市上班,
那你要對他說騎摩托車本就危險,你認命吧,是嗎?
像之前奢侈稅,央行限制貸款,都是如此,奢侈稅
還好,自住客本就沒有要買賣,但限制成數就真的
很過分,為了金融安定,當然可以用限制貸款成數
的手段,但有很多人家兩三年前買的預售屋,南部
本來有房子,工作的關係上北部買房,收入銀行評估
也可以,結果交屋時突然貸八成變成五成六成,這樣
合理嗎?
不用為了打房仇視所有買房的,買房的有很大一部分
是社會中堅力量,失去這些人的信任,對國家沒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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