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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輩說要給長孫一份的繼承問題

這感覺就不是放在公開論壇討論的!
我跟樓主有些不同 小弟我是獨子
當初父母要將祖產過給我名下 我也是力勸他們先將房子留在自己身邊
但父母意不可違 小弟只好「暫時』替父母保管祖產
再者小弟我有份穩定收入,每月給孝親費。
樓主別在意其他人的言論
往後若承接到房子,千萬要守住。繼承長輩房子不可恥,可恥的是賣光祖產的敗家子
最後任何有關房子過戶節稅方面小弟建議您最好找代書,費用絕對是樓主您能負擔的範圍

我爺爺當年過世時也是來的突然 而我家也是遵循古法 長孫也有一份

所以就是直接切五份 沒人有意見

反正 我們所有孫子都只覺得誰叫他爸是長子 從六十年前就註定好的

怎樣吵 我們也改變不了的事實

何必想太多

只是我個人覺得 如今天家裡不夠和諧

你們長輩有打算要分一份給你 你就是要想好做法

畢竟那是他的心意 你沒拿到只會讓他不開心而已

至於有些人說民法沒這條 就以我觀點來看

那都是在長輩沒意見的前提下 下去分的

如長輩有什麼打算 那都應該以他們的意見為主

這遺產分多福氣好 分少自己修行不夠罷了!

ptl1911 wrote:
看來這事雖然於法有據...(恕刪)

要寫好後請法院公證即可

小葉叔叔 wrote:
目前祖父~爺爺~奶奶因為要遷塔位正在協調


小葉叔叔 wrote:
難道要祖父跟爺爺奶奶的骨灰流落街頭



這位大大強調了兩次祖父跟爺爺,難道祖父跟爺爺不一樣?
ptl1911 wrote:
看來這事雖然於法有據...(恕刪)
遺產的第一順位應該配偶然後才是直系親屬,我要是沒記錯,要給隔代這個部份應該是生前預立遺囑才有效,不過這個部份如果抵觸到其它人的繼承權,長輩死後就有得吵,長輩如果信的過生前就過戶,免得留下麻煩,好像每年有幾佰萬的免稅贈予額度,實際的適法性要問律師吧,還有我覺得長孫真的很吃香,這無關喜不喜歡,傳統一輩就是這樣的概念,所以也不用特別強調長輩特別喜歡你,沒有正面或負面的意思,反正這就是長孫的優勢
我們家族也是遺產長孫會有一份(父母兩邊都是)
這是全體家人認同的,所以比較不會有爭執
不過因為法律上的繼承問題,所以都有特別寫遺囑

小小建議啦~
如果長輩沒有打算立遺囑,而且家族也沒有共識,就不要期待拿得到長孫那一份
畢竟談錢就是傷感情,跟長輩主動提要立遺囑也不是件得體的事

ptl1911 wrote:
看來這事雖然於法有據...(恕刪)

遺贈
問問題的這咖,吃相蠻難看的,還三兩下威脅要告網友,怎麼看都不討人喜歡。

建議我們具有專業知識的人不必認真回答他,何必無償幫這種人呢。

你看,連需要專業的事情,也想來這邊吃不用錢的,見微知著呀!
我的想法是 是你的到最後還是你的
有就是自己幸運
沒有也不要有太大的得失心

我自己也是長孫
一開始要給我的那棟房子比較有價值
後來我的姑姑硬說他要
我就變成外地都市裡的透天
兩間房子的價值應該有落差一百倍

有時候不是我們這一輩可以決定的
跟家裡鬧翻也不一定可以拿到自己理想的那一份

放寬心情

還有法律上並沒有說長孫分得到財產歐

如果真的想分一份
只有一個辦法
讓家裡的長輩把家產分一分
沒有其他的辦法
只是贈與稅很高歐
一年合法範圍兩百二十萬吧!?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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